上海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7月1日相继成立,上海法院执行工作裁执分离改革正式启动。
执行体制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长期以来,“执行难”不仅困扰着各级人民法院,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此次执行机构改革人员调配,系根据“裁判权与执行权相分离原则”,将原裁决组从执行局内设机构中划出,以此为基础组建执行裁判庭,负责诉讼程序中的涉执行诉讼审判及执行程序中的执行裁决。与此同时,在现有司法警察体制内增设司法警察大队,负责执行警务保障。执行司法警察大队隶属司法警察部门统一建制,派驻执行局,执行工作任务时服从执行部门指挥。
上海两大中院执行裁判庭相继成立,是执行体制改革工作的开端,是裁执分离工作的第一步。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郭伟清表示,此次执行机构改革是根据审判规律区分执行实施与执行裁决,从而理顺执行权力配置,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并借此形成推进执行改革、破解“执行难”合力。
据了解,两法院还将继续推动执行工作流程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执行职能部门的主体作用,推进执行工作职业化、规范化、信息化,提高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