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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昌区法院学习李保国同志先进事迹

时间:2016-07-21 17:59:03  来源:中国企业评价协会法治建设委员会  作者:李海斌
导读:7月15日下午,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学习李保国同志先进事迹并部署安排学习李保国同志先进事迹活动与“两学一做”教育活动。

  7月15日下午,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学习李保国同志先进事迹并部署安排学习李保国同志先进事迹活动与“两学一做”教育活动。

  李保国是河北农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他35年如一日奔波在太行山上,先后完成山区开发研究成果28项,培育出富岗苹果、绿岭核桃等多个全国知名品牌,为太行山区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作出了卓越贡献,被乡亲们誉为“太行新愚公”。由于长期超负荷工作,2016年4月10日凌晨,58岁的李保国突发心脏病,不幸去世。

  院党组书记、副院长李峰在学习会上,要求全院干警要认真学习李保国同志先进事迹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要弘扬他真抓实干、埋头苦干的良好风尚,切实把李保国精神与“两学一做”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果转化成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会后,干警们纷纷表示,要以李保国同志为榜样,不断加强自身修养,把李保国精神落实到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具体工作之中,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通讯员 李海斌)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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