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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公安禁毒部门易制毒化学品监管服务十项举措

时间:2018-09-28 08:49:39  来源:  作者:任锡良
导读:一、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审批:由法定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县(市、区)级公安禁毒部门3个工作日内对企业提交的购买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省公安厅禁毒总队2个工作日内进行许可审批。

 河北警察网讯:一、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审批:由法定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县(市、区)级公安禁毒部门3个工作日内对企业提交的购买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省公安厅禁毒总队2个工作日内进行许可审批。

二、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审批:市级公安禁毒部门由法定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进行许可审批。

三、第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许可/备案审批:县(市、区)级公安禁毒部门1个工作日内进行许可、备案审批。

四、对于1年以上未发生违规违法的第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申请购买的,县(市、区)级公安禁毒部门一律开具6个月、多次使用有效的购买备案证明。

五、对于1年以上未发生违规违法的第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申请运输的,县(市、区)级公安禁毒部门一律开具6-12个月、多次使用有效的运输许可、备案证明。

六、新增入网企业审核:对于新增入网企业,县(市、区)级公安禁毒部门3个工作日内开展上门指导服务,指导申请企业完善各项信息资料,实现网上申请、审批和信息报备。

七、对于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公安禁毒部门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企业。

八、打造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用户手机服务客户端: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用户通过手机微信添加关注微信号:hebeisbs(易制毒化学品系统客服公司微信),开通企业用户捆绑服务,实时掌握本单位网上申请、审批办理情况。

九、开通企业宣传专栏:省公安厅禁毒总队在互联网“河北禁毒网”、“河北禁毒微信”开通企业宣传栏目,对省内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免费宣传。企业将本单位基本资料信息、产品信息编辑发送至河北省公安厅禁毒总队互联网邮箱(nncc5183399@163.com,由省公安厅禁毒总队进行编辑整理,统一发布。

十、易制毒化学品行政审批实行周通报、月排名:省公安厅禁毒总队对全省各地易制毒化学品网上审批情况进行周统计通报和月排名,对于月超过3次(含3次)以上超时限审批的县(市、区)级公安禁毒部门,要求负责审批工作的领导同志作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责成更换专管民警。

编审:任锡良  责任编辑:苏杨 王喆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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