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江西省“11.24”特大事故教训, 11月29日,县城乡建委组织全县在建建筑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员、监理召开建筑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会议要求,各参建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保证体系,确保全县建筑施工安全。同时在建工程要迅速展开自查自纠,及时消除隐患;加强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禁“盲目赶工期、重进度轻安全”;加强施工影响区域人员管控,防范事故等级上升风险;做好在建工程扬尘控制;继续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 “两防”专项整治。(记者 侯月) 责任编辑:guanliyua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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