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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抓获1容留吸毒者 破获10余起盗窃案

时间:2016-04-21 10:33:55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龚庆波 赵颖
导读:2016年4月18日,遵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经过缜密侦查抓获陈某,一举破获10余起盗窃案。

  2016年4月18日,遵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经过缜密侦查抓获陈某,一举破获10余起盗窃案。

  1月20日凌晨,南白责任区刑警队接到欧某某报案:其在位于遵义县龙坑镇保利未来城市的家中被人盗走价值8100余元现金及金饰。

  南白责任区刑警队接到报警立即着手调查,通过开展大量走访和调取城市视频监控,锁定涉嫌容留吸毒的陈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4月18日,南白责任区刑警队联合大案中队、打黑中队、鸭溪责任区刑警队,在遵义市一酒店内成功抓获陈波,一并抓获吸毒人员冯某某、丁某某、骆某某、徐某某4人。

  据悉: 2015年1月至2016年2月,陈某10余次潜入遵义县南白镇和龙坑镇通过翻窗方式盗窃他人财物,涉案金额达数万元。

  南白责任区刑警队还查明陈某在遵义市香港路长期开房容留毒友冯某某、丁某某、骆某某、徐某某吸食毒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和第354条之规定,陈某(男,31岁,贵州正安县人)因涉嫌盗窃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已被遵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2条第(3)项之规定,冯某某、丁某某、骆某某、徐某某因吸食毒品已分别被遵义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5日,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龚庆波 赵颖)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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