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警事:0311-83655110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专题活动

企业失信受惩戒,积极履行法律义务

时间:2016-05-19 22:51:49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胡正伟
导读:近日,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失信黑名单的信用惩戒,快速执结了一起借贷纠纷案件。

  近日,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失信黑名单的信用惩戒,快速执结了一起借贷纠纷案件。同时,也为失信被执行人上了一堂“诚信”课。

  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某药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后,督促其履行本案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经督促,其仍拒不履行。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遂将该药业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执行法官在准备对该药公司业采取下一步强制措施时,该药业公司企业法人主动找到申请人和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要求履行相关的法律义务。

  原来,该药业公司到银行融资贷款时遭拒绝,才得知自己已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黑名单。在感受到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制度会影响到企业今后的发展后,该药业公司积极配合法院履行相关法律义务,希望尽早解除自己的失信黑名单。目前,该案已成功执结。

  该药业公司法人在离开法院时感慨的说,上了失信名单,企业发展受限,给社会也带来不良影响,今后我将以此事为教训,依法办事,诚信发展。(通讯员:胡正伟 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guanliyuan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