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对2015年11月发生的四平市红黄蓝幼儿园4名教师针刺多名孩子案件宣判。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认为,4名被告人身为幼儿教师,多次采取针刺、恐吓等手段虐待被监护幼儿,情节恶劣,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虐待被监护人罪。判决4名被告教师犯虐待被监护人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到2年10个月不等。
2015年11月底,四平市红黄蓝幼儿园陆续有家长发现孩子腰部、腿部、头部等多处有红色针孔,怀疑是幼儿园教师所为,共涉及两个班级20余名孩子。
经法医鉴定“红点”为针刺样伤口,最多的孩子身上发现50多处针孔。事发后,该园被铁西区教育局关停,4名涉事教师被警方刑拘。
本案被害人代理律师、北京市欣融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瑜玮表示,刑法修正案(九)将虐待未成年人纳入刑法,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在此之前,各地幼儿园针刺事件也一再发生,教师最多只判处罚款和15天行政拘留。由于处罚较轻,取证较难,因此虽然各地一再曝出此类事件,但依然屡禁不止,本案判决将起到警示作用。 责任编辑:guanliyua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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