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9日上午9点,裴提提诉鄂尔多斯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将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16年3月7日凌晨2:28分,裴提提87岁的妻子王改去,在心电图提示尚有生命体征的情况下被鄂尔多斯市第二人民医院宣布临床死亡。
2016年2月24日上午11:30分,王改去因身体不适住进了鄂尔多斯市第二人民医院四病区10-20病房,病例编号为:021165。从2月24日上午11:30入院到3月7号凌晨2:28死亡,共住院时间为十二天。
裴提提认为,妻子王改去的死是第二人民医院对病人极不负责任造成的,从治疗方案到病历书写及例行抢救,各个环节存在诸多疏失。王改去死亡以后,其家属多次向鄂尔多斯市第二人民医院讨要说法,鄂尔多斯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也曾介入调解,但至今无果。
2016年9月23日,裴提提向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东胜区人民法院受理后,定于2016年11月9日上午9点开庭审理。 责任编辑:guanliyua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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