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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中院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时间:2016-07-26 11:33:14  来源:中国企业评价协会法治建设委员会  作者:王伯明 贺双龙
导读:近日,新疆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中心组学习最新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会。

  近日,新疆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中心组学习最新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会。

  会上,原原本本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文,并对《条例》内容进行解读,党组书记、副院长祝聪指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后的又一项重要的党内法规,再次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也是党内问责走向精细化、系统化和法治化的重要体现,释放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坚决态度。不仅体现了从严的要求,而且体现了把握政策的水平,最终目的是让党的领导干部受到警示,增强担当精神,肩负起管党治党责任,自觉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下去。

  祝聪强调,要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问责条例作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一把利器,就是要倒逼我们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始终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切实做到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违反纪律立即处理,严格以纪律为标尺管住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祝聪指出,要坚持将制度执行抓严抓实。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如果仅仅停留在有了制度规范,而不去狠抓重抓执行,管党治党的责任依然难以真正归位到位。因此我们要狠抓制度执行,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问责时刻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使制度真正成为硬约束而不是“软皮筋”。在执行制度过程中要严字当头、实字打底,坚持一碗水端平、一把尺子量到底。党组成员要带头增强问责意识,平时对于干部队伍中的任何歪风邪气和不良现象,该管的管,该查的查,要切实把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层层传导压力,把责任落到实处。

  祝聪要求,让有责必问成为常态。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但是,千担当,万担当,不真履责就是没有担当。在座的各位作为法院各个层面的领导干部,要真正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是“硬任务”不是“软差事”,牢固树立“不履职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在职责范围内做到敢抓敢管、真抓真管、严抓严管、常抓常管,既要发挥好带头、带领、带动作用,以身作则,又要抓班子、带队伍,真正把职责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中。党组成员作为分管领导,要落实“一岗双责”,党支部书记作为党建的核心力量,要落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纪检监察组作为纪律执行部门,要落实执纪监督的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通过学习使与会领导更加深刻地体会到,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是担当,并纷纷表示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合格的标尺立起来,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积极争做“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以优良的作风服务于人民群众。(通讯员 王伯明 贺双龙)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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