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新疆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法院的统一安排部署下举行县市法院及哈密铁路运输法院首批法官入额考试,共31名法官参加了考试,参考率达到100%。
本次考试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统一组织,采取统一命题、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内容紧贴审判实务,以办案能力为重点,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化考试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周志豪带队巡考,哈密市司法改革领导小组选派三名监考人员监考。
考试工作中,哈密中院严格按照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制定了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员额法官考试工作圆满完成。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在哈密中院司改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办公室,政治部、纪检组、审管办等部门积极参与,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加强考务工作。二是做好思想动员,指导各基层法院开展入额法官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法官积极参加法官入额考试;三是精心组织部署,按照自治区高院的要求,制作了参考人员准考证,考务人员工作证件,对考场、考务室进行了布置,张贴相关制度和纪律规定,并选派专人配合高院巡考组妥善做好了考试试卷的接送、保管和保密工作;四是严格考场管理,考生进入考场前认真核对准考证和身份证,防止替考现象发生,严肃考风考纪,考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员额法官考试是检验拟入额法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的重要环节,考试工作的圆满结束,为司法改革中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员额制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在法官入额考试结束后,将继续开展考核工作,并根据考试考核的综合成绩,差额提出入额建议人选,提交自治区法官遴选委员会,确保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的优秀法官通过员额法官考试、考核遴选到法官员额内,使入额法官能够真正担负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升司法公信力的职责使命。(通讯员 刘晓越)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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