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防范化解婴配乳粉安全风险,日前,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婴幼儿配方乳粉(简称“婴配乳粉”)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简称“特医食品”)销售行业开展质量安全守护行动。
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重点检查企业是否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特殊食品销售的相关规定,是否落实对婴配乳粉和特医食品的专项要求,是否建立健全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是否依法配备了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等。
严格检查企业进货查验和销售记录制度。检查销售单位是否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检查销售单位是否建立健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是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和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检查批发企业是否建立健全食品销售记录制度。检查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销售企业,企业总部是否按规定落实了查验记录的相关要求。检查销售单位是否按要求贮存食品,是否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或变质的食品等。
大力规范专区专柜销售。引导婴配乳粉、特医食品经营销售人员,认真学习食品安全和营养知识,熟悉和了解特殊食品的食品属性和特殊个性,进一步整治和规范专区专柜销售。检查销售单位是否设置了专区或专柜,区域设置是否明显,是否用绿底白字(黑体字)标明了“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专柜(或专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专柜(或专区)”。检查进口产品最小销售包装是否有中文标签,是否有加贴现象。
责任编辑:赵国峰 宋会平
编审:李尚德隆 高晓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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