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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沧州市区22人因这件事被拘留

时间:2018-02-23 09:44:38  来源:河北警察网  作者:
导读:2月15日早晨,沧州市高新区陈某在小冯庄坟地非法燃放开天雷,被警方依法给予治安拘留10日;2月15日11时40分,底某带着侄子在南苑小区楼下燃放鞭炮,被警方依法给予治安拘留10日;2月15日中午,开发区某超市店主谭某,因储存烟花爆竹400余箱(件),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2月16日凌晨0时30分,王某在天成郡府小区附近燃放烟花被巡查民警抓获,依法予以治安拘留10日……这个春节,沧州警方共在市区禁放区域查处烟花爆竹案件24起,治安拘留22人。

 河北警察网讯:2月15日早晨,沧州市高新区陈某在小冯庄坟地非法燃放开天雷,被警方依法给予治安拘留10日;2月15日11时40分,底某带着侄子在南苑小区楼下燃放鞭炮,被警方依法给予治安拘留10日;2月15日中午,开发区某超市店主谭某,因储存烟花爆竹400余箱(件),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2月16日凌晨0时30分,王某在天成郡府小区附近燃放烟花被巡查民警抓获,依法予以治安拘留10日……这个春节,沧州警方共在市区禁放区域查处烟花爆竹案件24起,治安拘留22人。

 
春节期间,沧州市区22人因这件事被拘留
 
民警向市民宣传“禁燃令”
 
在沧州全市烟花爆竹“双禁”工作中,2月15日以来,沧州共出动人员17688人次,其中分包干部7330人次、民辅警8548人次、其他人员1810人次,车辆1894辆次;出动无人机14架,对市区禁放区域进行高空侦查巡逻;入户走访11146户,走访群众27611名,发放宣传资料31024张,悬挂横幅标语279条,设置宣传提示牌130块;有效制止非法燃放行为13起,收缴烟花445箱、鞭炮134挂、组合烟花42组、礼花弹157枚、其他小型烟花爆竹若干;群众主动上交鞭炮235挂,组合烟花37组。
 
春节期间,沧州市区22人因这件事被拘留
 
因非法燃放烟花爆竹,一市民被拘留。
 
家住市粮局宿舍的张兴普老人,主动将去年购买的八挂鞭炮上交给执勤民警;唐庄子村村民将满地红、三角小炮、流星雨烟花、手持烟花等烟花爆竹主动上交辖区派出所;沧州籍太原师范大学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两名大学生无人机爱好者,主动支援运河公安分局“双禁”工作……春节期间,市民的理解和支持,让“双禁”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春节期间,沧州市区22人因这件事被拘留

警方在某超市查获一批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

 
往年,一到春节环卫工人就成了最忙碌的人。但今年沧州市政府推行禁燃令后,环卫工人的工作一下子轻松了不少。运河区环卫站检查员赵秀凤说,去年全区清理了烟花爆竹垃圾100多立方米,今年工人们也能在家看春晚和儿女们一起守岁了。

“不放烟花爆竹太好了,在家睡个踏实觉,孩子出门也安全。”“节日期间,那么多干部群众、公安民警执勤一线,守护我们的碧水蓝天,为他们点赞!”“希望‘双禁’长期执行下去,帮人们转变观念,从此过个文明年。”……一系列宣传引导的背后,是越来越多的市民、村民思想的转变,和对禁放工作的拥护。
编审:崔永军   责任编辑:苏杨 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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