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警事网讯(张培培 贡兴旺):自金盾风暴严打整治“清污”行动开展以来,石家庄市元氏县公安局加大对“黑加油站”打击力度,针对“黑加油站”隐蔽性强、流动性大、易反弹、屡禁不止等特点,深入排查摸底,采取暗访、蹲点守候,严厉打击整治“黑加油站”非法经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近日,元氏县公安局环安大队成功打掉两处“黑加油站”,行政拘留违法人员两名。
10月13日10时,环安大队在辖区开展常态化清查整治工作时,发现红旗大街某柴油加油点后院存有半罐汽油,但该加油站店营业执照上只有柴油经营权。经调查,陈某某在没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买卖、储存汽油,民警当场将其抓获。
当日11时许,环安大队在县城某柴油加油点检查中发现,该加油点营业执照只有柴油经营权,却在院内存放汽油。经调查,加油点负责人孙某某在没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买卖、储存汽油,民警当场将其抓获。
经询问,陈某某、孙某某均对自己非法买卖、存储汽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陈某某、孙某某二人因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被元氏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两处“黑加油站”加油机及剩余汽油已被查封,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警方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汽油遇明火会导致火势迅速蔓延,无法控制,严重的还有可能会导致爆炸,所以汽油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处理不当,后果将不堪设想。家里私自存放汽油不仅危险,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而且还是违法行为,一旦被查处,将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责任编辑:霍玉美 刘素芳 编审:牛永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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