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警察网:(胡聚杰)6月16日,邢台市平乡县辖区道路上一辆外地货车突然起火,情况十危急。面对险情,巡逻至此的平乡交警无所畏惧,秒变“消防员”,拿起灭火器冲向货车,最终将火扑灭,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当天下午17时45分许,邢台市平乡县交警大队民警李萌带领班组巡逻至艾村村口路段时,发现前方行驶着一辆崭新的轻型货车,出于职业习惯,坐在警车里的李萌扭头看了一下,就是这一眼,发现该车厢与驾驶室中间的连接处有火苗窜出,情况十分危急。民警急忙利用车载喊话器向货车司机喊话,告知其车辆起火,让其靠边停车。
待车辆停稳后,民警立即取出警车自带灭火器快速跑过去。他们兵分两路,一路疏散围观群众,指挥车辆驶离危险区,一路冲向正在燃烧的货车控制火势。由于火势较大,一个灭火器控制不住火情,民警又向路上其他车主借了十几个车载灭火器,多次扑向燃烧的货车进行灭火。期间,车厢和驾驶室连接处的一段塑料管经过燃烧后,掉落至地面继续燃烧,掉落位置正位于油箱下方。为防止油箱爆炸,民警不顾危险,合力将燃烧车辆推至离火堆较远的地方。半个小时后,在民警和热心群众的共同努力下,火势得以控制,事发路段恢复正常通行。
据了解,货车驾驶员是邯郸鸡泽县人,驾车途经平乡,车辆自燃时他并不知情。在火势得到控制后,其才惊魂未定地说:“幸亏交警同志及时发现,并帮忙灭火,我这新车才没有出现重大损失,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太感谢你们了!”
平乡交警提示:货车出行前要仔细检查车况,配备必要的应急安全设施。尤其是在天气干燥炎热的夏季,更要经常检查车辆线路,避免自燃事故发生。
编审:王建震 李文涛 责任编辑:王喆 路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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