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警察网讯:(胡聚杰)6月26日8时许,邢台市南和县交警大队直属中队民警正在辖区和阳大街与祥和路交叉口执勤早高峰,并对过往司机开展酒后驾驶查处行动,一辆灰色小型面包车自东向西缓缓驶来,民警随即对该车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经检测,驾驶人张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知道结果后,驾驶人张某某大喊冤枉,表示自己早上并没有喝酒,怎么可能是酒驾呢?
经民警进一步询问得知,其昨晚与朋友喝了点酒,凌晨3点多才休息,今天一早出门感觉没什么事儿了,就开车上路了,没想到还是被查出了酒驾。
随后,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处罚。驾驶人张某某也为自己的粗心大意感到懊悔不已。
由于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率是有限度的,如果前一天晚上大量饮酒,需要长时间才能将体内酒精全部分解掉。南和交警建议驾驶员朋友们在大量饮酒后次日上午不要驾车。不管“当天醉”还是“隔夜醉”只要达到酒后驾驶标准,都将面临的是严厉的处罚。
通常,大家会认为晚上喝完酒,第二天体内的酒就会挥发掉,早上驾车也根本不存在酒驾的道理,其实不然,一组数据为证,人在一般情况下饮用350ml(约1小瓶)啤酒或半两白酒(20ml)后,血液酒精浓度就可达到0.02(20mg/100ml),即达到饮酒驾驶的处罚条件。
喝一瓶啤酒或半两白酒,最好等到6-10个小时后再开车;喝2瓶啤酒或低度白酒3两,最好在10-24个小时后再开车;如果喝酒的酒精度数更高、量更大,就要过24小时间才可以开车。
编审:王建震 李文涛 责任编辑:王喆 路亚楠
责任编辑:guanliyu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