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迅速贯彻落实“11.14”全市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会议精神,衡水市公安交管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区域联动,高压严查,迅速在全市掀起联合整治“百吨王”超载货车专项整治行动。自11月中旬以来,共查处超载车辆586辆,“百吨王”车辆281,非法改装车辆39辆,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显明成效。
行动伊始,市公安局专门成立了超载货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了治理重点,并通过联合治超,区城治超、源头治超、“一超四罚”等工作措施,高压严查,迅速掀起打击整治高潮。工作中,市公安交管部门依托全市11个固定治超站点,严格落实24小时勤务制度,不留时间空隙。并组建了专门的专项治理巡控队伍,联合交通部门开展流动治超,不留空间死角,以最严态势、最大力度,强力开展治超工作。
与此同时,市公安交管部门还建立了市界相邻部门的联勤联动机制,加强相邻交管部门的联合执法,并于11月20日、11月30日和12月10日先后3次组织开展了全市集中统一行动。行动中,以进省出市307、106国道及千武线、衡井线等省道为治理重点,并与德州、沧州、辛集等周边地区开展区域联合执法,有效解决了超载车辆在交界区等待,打区域差、时间差等问题。同时,市公安交管部门还与交通运输部门对超限超载货车严格落实“六个不放行”措施,即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不处罚不放行,不卸载不放行,非法改装不恢复原状不放行,改装源头不查清不放行,货运源头不查清不放行,行驶路线不查清不放行,确保打击治理效果。
在治超办的带领下,各联合治超站切实加强对非法改装车辆,尤其是“百吨王”车辆的查处打击力度。对查处的“百吨王”车辆,一律由具备相关资质的查验员进行检查,严查是否非法加高加厚栏板、增加弹簧钢板、改变制动性能、增加灯光等非法改装行为,严查是否非法拼装车辆。经查实属非法改装的,一律责令当场恢复原状,恢复后依法处罚并放行:不具备当场恢复条件或因装载货物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场恢复的,开具违法处理通知书,待恢复原状后再依法处罚。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非法改装车辆39辆,外地套牌、拼装“百吨王”车辆1辆。
在对超载违法依法处罚的同时,严格登记车辆及驾驶人信息,由交通部门调查车辆营运证、驾驶人从业资格证以及货物装载源头信息。车辆所属企业、装载地在本辖区的,全部由交通运输部门按相关规定实施“一超四罚”。同时,市公安交管部门全程跟进落实情况,并对汇总查处的违法车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截至目前,全市共处罚企业62家,处罚率达到100%。
编审:李文涛 责任编辑:路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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