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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锅店泼汤案 服务员获刑

时间:2016-01-20 15:55:22  来源:人民网  作者:鹿轩
导读:吃火锅时,因为是否加汤,火锅店服务员和一名女顾客起了争执。被投诉后,服务员竟然从厨房端来滚烫的开水,直接浇到女顾客的身上,造成女顾客全身1/4被烫伤。昨天,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一审认定服务员朱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法庭上,他每次提到作案细节

  坐在一旁的她都默默流泪

  时隔5个月,这个事情再次进入公众的视野,昨天下午3点,鹿城区法院审理此案。由于案发时朱某还属于未成年人,本案并没有公开审理,开庭当日,林女士及其诉讼代理人到场参加诉讼。

  由于之前全身烫伤严重,林女士全程都戴着口罩和帽子,庭审中,林女士的情绪一直努力保持平静,只是每次朱某提及开水烫伤自己的细节时,坐在一旁的她都会默默流泪。难以想象,这件事给她带来的创伤有多严重。

  1米80的个子,纤细修长的身材,戴着眼镜,朱某看上去斯文而安静。这样的形象,很难将他与火锅店里那个暴怒用开水伤人的服务员联系起来。

  在法庭审理时,朱某当庭表示认罪。在最后陈述阶段,他也表示并无异议。

  “我还有最后一个请求。”朱某对法官说。接着,他将身体转向林女士所在的方向,深深地鞠了一躬,说了一句,“对不起。”

  因为涉及未成年人

  本案首次引入心理专家介入机制

  在案发时,朱某未满18周岁,还未成年。在案件起诉阶段,公诉机关就安排心理专家对朱某进行了心理辅导。心理专家认为,朱某属于冲动型人格,并有抑郁倾向。开庭前,心理专家也被安排和被告人朱某进行了交谈。

  在昨天的庭审中,法庭也专门请来心理专家,对被告人进行现场教育。据悉,这是鹿城法院在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时,首次引入心理专家介入制度。

  昨天的法庭上,心理专家全程听审。在庭审过程中,由法官专门邀请心理专家发表了意见。

  心理专家认为,从朱某当庭供述判断,其对特定的行为比较敏感,容易导致情绪失控,这属于“青少年情绪障碍”。案发时,朱某未满18周岁,这个年龄段的青少年容易陷入“青少年危机”,心理发育处于不稳定的阶段,相对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控制能力较弱,其心理发展受家庭成长环境影响。

  心理专家在法庭上对朱某说,每个人都有心理“扳机点”,希望他在今后的成长过程中吸取教训,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做好心理建设。

  朱某的辩护人表示,经过心理专家的辅导,朱某曾表示,自己“今后一定努力工作赚钱,偿还林女士的经济损失”。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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