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抚养孩子闹离婚的案件,经过承办法官的多次调解后,双方终于和好,妻子撤回起诉,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帕某(女)和阿某于2013年1月登记结婚,同年10月儿子出生。为了照顾小孩,帕某在家当起了全职妈妈,阿某则在外辛苦打拼,负担全家的经济来源。
本来幸福和睦的三口之家,却因孩子的抚养问题,小夫妻俩渐渐地对对方产生不满。帕某埋怨阿某下班回家只顾在电脑上玩网络游戏,不做家务、不帮忙带孩子,小孩一哭闹,阿某就把气撒到她头上,心里觉得相当委屈。
面对妻子的埋怨,阿某则认为自己在外辛苦工作了一天,回到家玩会游戏调节一下没有什么不妥,况且帕某又不用挣钱养家,负责照顾小孩是应该的。因此夫妻双方在抚养小孩的问题上争吵不断,继而感到身心疲惫的帕某到法院要求与丈夫离婚。
法官认为:原告只是为了家庭琐事而闹离婚,和好的可能性非常大,于是多次组织双方到庭调解,引导他们向对方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同时,也适时地指出争吵不但不能解决问题。法官还特别教育阿某,既然结婚了,就要担负起家庭的责任,不能下班回家就玩游戏,不做家务,这是不成熟和不负责任的做法。反而会激化矛盾,不如平心静气地好好沟通。
通过法官多次与夫妻双方交流,帕某和阿某一致表示今后在生活中互谅互让,和好如初,使家庭生活回归正轨。(通讯员 李伙权)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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