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土坯虽然堆放在自己房后的路边,但影响了车辆的过往行驶,过往的车辆将泥土坯压碎引起了一场纠纷。
案件审理查明:原告陈某在自家房后与邻居聊天,两被告王某、王甲驾车经过时将原告堆放在房后的泥土坯压碎,原告陈某在制止过程中与两被告发生了争吵和撕扯。被告王某认为原告不应将泥土坯堆放在公路的中间,阻碍车辆的行驶。被告表示压碎了原告的泥土坯愿意赔偿,但原告不同意,不让被告离开。在撕扯过程中,被告王某将原告打伤,边防派出所对双方当事人以及在场证人做了询问笔录。原告住院治疗,诊断为头部软组织挫伤,腰椎左侧1-4横突骨折。
案件审理结果: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原告陈某与被告王某、王甲发生争吵后,均不能冷静处理,互相撕扯。故原、被告双方对损害后果均有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结合本案中原、被告双方的过错程度,被告王某、王甲应对原告陈某的损失承担70%的赔偿责任。对原告陈某的损失,合理部分该院予以确认。综上,依法判决被告王某、王甲赔偿原告陈某各项损失合计3118.41元的70%计2182.9元。(通讯员 张庆元 刘乾)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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