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黄沙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工伤维权终获赔偿的劳务纠纷,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亦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今年6月,南溪区刘家镇村民尹某在黄沙镇某村新村建设工程中,劳作时眼部不慎受伤住院,由此所产生的医药费已由建筑工程承包人刘某支付;但尹某提出的由刘某赔偿其住院期间的误工补贴以及维权产生的车船费这一诉求遭到刘某拒绝,两方因此发生纠葛。
南溪区黄沙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尹某申请后,通过向村组干部以及建设工程承包者了解事情原委,根据实际情况,调解员因地制宜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单独劝解。调解员考虑到尹某家庭经济条件较为困难,并根据《劳动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提出由刘某一次性赔偿与补偿尹某损失共计1800元,并得到双方当事人同意。(通讯员 李馨)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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