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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拿他人物品以抵不满 悉心调解劝其归还

时间:2016-09-27 09:19:53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陈永松 郭晖
导读:近日,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刘家司法所成功指导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化解一起因不满维修费用而私自拿人物品的纠纷,最终通过调解,物归原主,双方当事人和解。

  近日,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刘家司法所成功指导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化解一起因不满维修费用而私自拿人物品的纠纷,最终通过调解,物归原主,双方当事人和解。

  家住刘家镇社区的残疾人刘某,从事家电维修。同一社区的林某电视机坏了,找到刘某维修,维修好以后,刘某欲收维修费150元,林某觉得贵了,只给120元,两人均不让步,进而发生争吵。最后,林某要求刘某将电视机还原不修了。还原后,林某不服,称刘某未把零件上完,把刘某店里的电风扇拿走。刘某因身体原因,无法追赶,眼看着林某拿走电风扇。之后,刘某几次到林某家要求归还电风扇,遭到林某拒绝。遂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中,最初林某态度蛮横,私自拿他人物品还理直气壮。调解员认真做其思想工作,一,从法律角度,私自拿人物品,根据情节,有可能涉嫌侵占或盗窃;二,毕竟林某不是专业人士,不能证明刘某少上了零件,可以另找一家维修店进行评估、维修。对于刘某,调解员也做了劝导工作,做生意和气生财。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也承认了自己当时太冲动,导致矛盾升级。最终,林某立即回家把电风扇拿来归还林某,并把电视机继续交给刘某维修,刘某也适当减少了维修费用,

  通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交谈、劝解,将这起矛盾纠纷平息了,合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区的健康、文明、和谐。(通讯员 陈永松 郭晖)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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