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警察网讯:去ATM机取钱不用插自己的卡
钱就出来了
这回,还真有人就碰上了这样的“好事”
事情是这样的↓ ↓ ↓
2018年8月13日晚18时许,胡女士在怀来县沙城镇当代商城北侧工商银行ATM机存款操作后,竟忘记退卡就离开了银行。
刚离开银行,胡女士的手机就收到银行客服电话发送的扣款信息:银行卡被支取现金7000元。此时胡女士才发现卡没退出,立即返回银行寻找,同时报了警。
(图片来源于网络)
沙城龙潭路西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展开调查。经调取银行自助取款大厅及银行周边监控录像,迅速捕获了涉嫌盗刷银行卡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
(银行监控记录)
经受害人胡女士辨认,当其收到银行扣款短信后,立即返回柜员机寻找银行卡。在柜员机前发现一名男子正在操作,手里还拿有部分现金。当时,胡女士以为该男子是准备进行存款交易,没有在意,没想到正是该男子盗取了自己银行卡里的钱。
(银行监控记录)
正当民警对嫌疑人真实身份进行研判时,8月14日早晨,一名中年男子早早来到沙城龙潭路西派出所,称自己就是昨晚在工商银行盗刷胡女士银行卡的人。
据犯罪嫌疑人张某交待:其取款时发现ATM机内竟有一张银行卡,便抱着侥幸心理进行取款操作,因胡女士刚刚存款,所以其未输入密码便轻易取出7000元钱,正要离开时遇胡女士返回寻找银行卡,而其因一时贪念,便装作不知,没有声张。待胡女士在银行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取回银行卡后,其又淡定的用自己的银行卡取款2000元,然后离开现场。张某拿着这轻松得来的7000元现金回家后,有如烙铁在手,寝食难安,心中承受了巨大的压力。第二天一大早便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将盗刷的7000元现金悉数交出,希望得到法律的宽大处理。
犯罪嫌疑人张某成,男,48岁,山西省太原市人,因其盗刷他人银行卡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之规定,现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8月16日,被害人胡某婷向沙城龙潭路西派出所送来锦旗一面,上书“忠于职守、为民服务”八个大字,对该所民警打击犯罪、及时帮助人民群众挽回损失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
民警提醒
1、在银行ATM机上进行插卡存取钱、查询、转账等操作后,切记将银行卡取回。
2、如发现他人不慎遗忘在取款机内的银行卡时,请不要进行任何操作,保护好现场的同时,迅速联系银行工作人员。
3、如在银行附近捡拾到银行卡,请及时交还银行,不要妄想能“蒙对”密码取出现金。因为,如果你真的“蒙对了”会按盗窃论,还有可能这张卡是犯罪嫌疑人盗刷后遗弃的,这时不管你是否能“蒙对”密码,都会将接到公安机关的传唤!
编审:任锡良 责任编辑:苏杨 王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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