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月18日,新疆喀什中院刑事审判一庭2016年共审理案件33件,其中32件有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率达97%,实现了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常态化。
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是司法民主的重要表现形式,它在保证司法廉洁、发挥民主监督、促进司法公开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喀什中院党组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将此项工作列为年度考核指标,并一再强调要重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真正把人民陪审员工作纳入到审判工作中来。
陪审率的提高不仅缓解了刑事审判一庭案多人少的办案压力,也增强了公众参与司法工作的透明度,使案件的审理更加公平公正和公开。(通讯员 廖静静)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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