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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扫黑除恶”:一敲诈工地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判决

时间:2018-04-09 07:52:39  来源:河北警察网  作者:王东海
导读:河北警察网讯(胡杏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邢台市大曹庄管理区公安分局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原则,对以外籍人马某强为首的敲诈勒索犯罪团伙,穷追猛打,抓住蛛丝马迹不放松,深挖违法犯罪线索,加大在逃人员的抓捕力度。专案组先后5次远赴宁夏等地,采取多种手段,相继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至此,以马某强为首的13名敲诈勒索犯罪团伙人员被全部抓获,破获敲诈勒索案件6起。

 河北警察网讯(胡杏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邢台市大曹庄管理区公安分局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原则,对以外籍人马某强为首的敲诈勒索犯罪团伙,穷追猛打,抓住蛛丝马迹不放松,深挖违法犯罪线索,加大在逃人员的抓捕力度。专案组先后5次远赴宁夏等地,采取多种手段,相继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至此,以马某强为首的13名敲诈勒索犯罪团伙人员被全部抓获,破获敲诈勒索案件6起。

据了解,以马某强为首的犯罪团伙专门以建筑工地为作案目标,在明知建筑工地不愿雇佣外籍人员的情况下,采取冒用本地及附近地区人员到工地揽活,欺骗招工人员,待其明确工地位置后,团伙人员立即全部进驻工地,提出单设炉灶等条件。遭务工单位拒绝后,便采取围堵、威胁等方式制造混乱干扰施工。以胁迫方式要求工地负责人赔偿高额误工费、路费等。该团伙先后在邢台市和保定市、衡水市、天津市静海区等地作案多起。

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大曹庄管理区公安分局严格按法定条件收集、完善、固定证据,移送审查起诉。20183月,第一批移送起诉的以马某强为首的敲诈勒索犯罪团伙,被宁晋县人民法院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马某强等人一至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编审:王东海  责任编辑:苏杨  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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