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以交通肇事和危险驾驶罪案件为主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逐年递增,适用调解方式结案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增多情况下,新疆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新途径、新措施。
一是抓矛盾、找焦点,在认真析案的基础上,坚持自愿合法原则并结合当事人的经济条件、当事人心态进行调解,充分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把握好民事赔偿与刑事处罚的关系,坚持法理情理相结合,寻找并把握好双方均可接受的最佳调解点。
二是多方联动,讲求方式方法灵活处理。案件调解难在当事人双方各执一端,互不退让。因此,案件中间人会起到很大的作用,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充分利用各种社会关系,通过中间人不断做工作,结合“背对背”分头调解的办法,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三是快速执行,调解案件中较好的是双方达成协议后,消除当事人对对方执行调解意见的疑虑,被害人在拿到赔偿金额后,心态上会对被告人谅解很多,被告人也会在赔偿完充分意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此时承办人努力说服双方,原本互相仇恨的双方此时便互谅互让,案件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通讯员 阿卜杜力瓦斯提·萨力巴依)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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