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进法院工作人员与当事人的沟通方式,规范庭审言行,新疆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深化专项治理工作中,把规范“法言法语”与抓“纪律教育年”活动结合起来,对照司法行为规范准则,发布三十五条“法庭忌语”。
纪检组监察处结合纪检监察信访投诉举报中当事人的投诉内容、司法巡查、审务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全面排查法言法语表述不当、消极应对群众态度、工作效果和进取心不高等问题,有针对性地按照庭审前、庭审中、庭审后三个阶段归纳总结了三十五条“法庭忌语”,促进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不忘初心,对照“忌语”从思想上讲规矩、守规矩、严规矩,在履职中看齐,在行动中落实,在工作中补短板,形成能干会干善于干、想干愿干积极干的良好工作氛围。(通讯员 韩晨)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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