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采取“四项措施”,提升审判质量。
抓责任制落实,细化任务分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总体工作之中,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日常工作责任制有机结合起来,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细化责任分解和落实,注重抓苗头、抓倾向、抓源头预防和治理。
抓实教育管理,强化预防能力。加强对党员干警的教育管理,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先进事迹的激励教育作用,筑牢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和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对顶风违纪、违反规定的,严肃处理。
抓实制度建设,强化执行能力。在认真学习、坚决执行和落实现有制度的基础上,深入调查研究,抓住重要节点,抓住薄弱环节,认真剖析成因,建立健全诫勉谈话、重大事项、责任人追究等制度机制。
抓实作风建设,优化司法环境。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特别是加大了在审判、执行诚信规范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力度。(通讯员 布热比耶)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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