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警察网讯:2018年1月15日,饶阳县王岗村赵某涛(男,34岁)伙同他人在邢台市以放贷为名实施了一起敲诈勒索案件。案发后,嫌疑人赵某涛负案在逃。
2019年8月,有线索显示:赵某涛在天津市静海区某工地打工。追逃小组立即赶赴天津开展工作。经过走访排查,民警在该工地及其附近区域未发现赵某涛的踪迹,群众反映赵某涛十几天前就已经离开了工地,据说是到百公里外的一家洗车店打工,但洗车店的具体位置不清楚。
经查,赵某涛有一个表姐在唐山市某区经营一家洗车店,这里距离其在天津打工的工地恰巧是110公里左右,赵某涛极有可能藏匿在这里。
8月19日晚,民警连夜从天津赶赴唐山,经过一昼夜的蹲守于次日早上在这家洗车店发现了赵某涛的身影。此时,赵某涛还以为追逃小组的车辆是来店里洗车的,当其走到车旁询问是否洗车时,追逃民警迅速下车亮明身份,赵某涛还未来得及反应就被民警当场抓获。经突审,赵某涛交代了伙同他人对王某实施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涛被羁押于饶阳县看守所,移交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编审:任锡良 责任编辑:路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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