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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张某锦阻碍执行职务被行政拘留

时间:2020-11-04 15:45:41  来源:河北警察网  作者:
导读:河北警事讯(徐琪)近日,河北省邯郸市公安局冀南新区分局警务督察大队,经全力督导办案单位认真调查取证,及时查获一起阻碍执行职务案件,涉嫌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张某

河北警事讯(徐琪)近日,河北省邯郸市公安局冀南新区分局警务督察大队,经全力督导办案单位认真调查取证,及时查获一起阻碍执行职务案件,涉嫌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张某锦(男,汉族,1980年5月26日出生,邯郸市冀南新区台城乡东贺兰村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经查,10月27日下午17时许,张某锦酒后骑一辆电动自行车行驶到台城乡成峰路段时,因逆行与骑电动车正常行驶的张某(女,32岁,林坛镇范村人)发生相撞后引起争执,张某锦对张某进行殴打后,骑着张某的电动车逃走,约10分钟后,张某锦又骑着张某电动车返回原地。

台城派出所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民警在对张某锦询问情况时,发现张某锦存在酒后驾驶电动车嫌疑,后与赶到现场的交警一起带其到马头卫生院进行抽血检测。在马头卫生院门口,张某锦将裤子脱掉,并叫嚣公安局打人,还对其虐待,引起群众围观。

民警将张某锦带到派出所后,其在派出所院里对民警进行辱骂,在民警将其带至办案区对其进行约束时,其还多次试图用头撞墙。在办案区内,民警对其进行随身物品及人身检查,张某锦又将自己衣服脱光,继续对民警进行了侮辱和谩骂。

案件的发生,引起了分局领导高度重视,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王伟杰迅速作出安排部署,责令督察大队启动维权机制,全程跟踪督办。督察大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督促固定证据,查清事实,协调治安、法制等相关部门,快查、快批、快办,快速查清了张某锦侵犯民警执法权威的违法事实,为案件迅速查处提供了保障。

10月28日,冀南新区公安分局依法作出了对张某锦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决定。

编审:任锡良  责任编辑:路亚楠 值班编辑:王庆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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