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张兰强,男,汉族,1970年8月6日出生,系曲周县依庄乡牛疃村村民。
请求:请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王艮希,男,汉族,馆陶县柴堡镇西苏堡村村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刑事责任。
事实与理由:
2014年2月,我通过熟人张敬波、韩占红,认识了王艮希,当时他开办了一个公司,名字叫河北尚铧投资有限公司,他对我声称:“我们公司是国家批准成立的,我们公司的业务就是吸纳民间存款,然后将资金投放到建筑领域,向存款户支付利息,保证没有问题。”我听他说的挺好,就相信了,我先后向王艮希存了八笔存款,合计人民币241900元整,但令人万万没想到的是,他只支付利息到2014年5月,5月以后不给利息了,我多次向他追要本金和利息,至今没还,他不但不给钱,还蛮横无理的说“爱怎样怎样,反正不给。”
综上所述:王艮希以自己的名义非法吸收公众款,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其犯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请依法追究王艮希的刑事责任,还我血汗钱!
编审:王东海 责任编辑:苏杨 蔡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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