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亲朋好友向你购买或者借用你的银行卡,你会答应吗?假如你真的答应了,那么你很可能就成了违法犯罪的“帮凶”。近日,唐山迁西一女子因把自己的银行卡借给朋友被拘。
燕赵警事网消息:1月15日,唐山市迁西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在工作中获取线索,有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随即,该队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经分析研判,民警最终锁定迁西县汉儿庄乡某村的刘某(女,21岁)有重大嫌疑,办案民警遂迅速出击,于1月16日上午10时许,成功将刘某在迁西县一小区内抓获。
经讯问,刘某如实交代了2020年12月份,在明知自己的银行卡可能被用于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名下的2张银行卡借给朋友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已被迁西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个人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广大群众一定要提高警惕,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切莫因为“与人方便”或贪图小利,随意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资金账户、银行卡和手机卡等,更不要因贪图利益,出售或买卖银行卡,使自己在不知不觉中成为电信诈骗、赌博等犯罪集团的帮凶,深陷违法犯罪的深渊。
编审:张延杰 责任编辑:路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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