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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叶城县法院实现"有案必立 有诉必理"常态化 2016-07-11
  • 2015年5月1日后,新疆叶城县法院全面按照《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由立案审查制改为立案登记制。改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是最高法院践行司法为民、方便诉讼的一项强有力举措,使法院系统,特别是基层法院经历了一场迅猛、彻底的改革。叶城法院在这次改革中多措并举,努力实现“有案必立 、有诉必理”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