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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在维吾尔族的传统节日“肉孜节”来临之际,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党支部(立案庭)在党组成员、副院长蒲光明的带领下,来到疏勒县牙甫泉镇10、11、17、18、20五个村慰问住村工作组,详细了解住村工作组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并带去慰问品,为工作组成员鼓劲加油。 近年来,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建立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衔接机制,充分发挥“诉调衔接”机制优势,积极以人民调解方式化解诉前调解案件,大量民事纠纷通过人民调解在诉前得到妥善化解,受到当事人的欢迎,得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 为切实加强暑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山西省朔州市朔城交警大队提前谋划,多管齐下,切实加强暑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据湖南省南县环保局统计,今年上半年,县环境监察、监测、减排和污染投诉受理中心四位一体,协同配合,全面完成县域环境保护各项指标任务。 近日,不断接到河北省易县瀑河附近村庄的村民反映,称瀑河非法挖沙现象严重,并且持续多年。对此,引起了我们的关注。 新疆叶城区法院紧紧围绕“真实、充分、及时、便民”四个原则,进一步加大审务公开力度,增进法院工作透明度,收获促公正、保廉洁、强司法的良好效果。 2015年5月1日后,新疆叶城县法院全面按照《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由立案审查制改为立案登记制。改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是最高法院践行司法为民、方便诉讼的一项强有力举措,使法院系统,特别是基层法院经历了一场迅猛、彻底的改革。叶城法院在这次改革中多措并举,努力实现“有案必立 、有诉必理”常态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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