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建立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衔接机制,充分发挥“诉调衔接”机制优势,积极以人民调解方式化解诉前调解案件,大量民事纠纷通过人民调解在诉前得到妥善化解,受到当事人的欢迎,得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
高昌区人民法院与区司法局密切配合下,积极为驻法院人民调解室创造更好的工作条件,加强人民法院立案窗口和人民调解室的协调配合,鼓励人民调解员发挥职责,化解民事纠纷,取得显著成效。
方便了人民群众解决纠纷,减轻了当事人负担。通过“诉调衔接”机制,人民调解发挥灵活、不收费、方便快捷的优势,化解人民群众纠纷,使当事人用最小的代价解决了纠纷,减轻了当事人负担。
有较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人民调解灵活多样的调解方式弥补了人民法院诉讼对抗不利矛盾化解的不足,通过“诉调衔接”,人民调解参与纠纷解决,当事人以柔性方式达成共识,有利于当事人共同遵守调解结果,避免矛盾激化。
减轻了人民法院的诉讼压力。通过“诉调衔接”机制,使大量法律关系简单、争议不大的纠纷通过人民调解得到解决,减轻了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节约了审判资源。
提高了人民法院公信力。通过“诉调衔接”机制,形成了积极的矛盾纠纷化解联动机制,形成了工作合力,使更多的纠纷通过调解方式得到化解,实现了诉讼和人民调解“双赢”的效果,提升了法院公信力。
今后工作中,高昌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水平,充分发挥 “诉调衔接”机制作用,方便人民群众,减轻群众诉累,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不断谱写司法公正、司法为民的新篇章。(通讯员 李海斌)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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