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警察网讯:
入会只需把钱交
一拉人头就回报
拉人越多层级越高······”
当善良的人们成为“猎物”
传销组织就制造出无数陷阱和套路
其实
他们嘴里的“创新”,就是骗钱
他们嘴里的“共享”,也是骗钱
他们嘴里的一切噱头
都是为了骗钱
日前,抚宁区执法人员收到线索:骊骅家园小区某单元楼内疑为传销窝点,到达现场后,执法人员当场收缴了传销人员用于培训的宣传资料和内部文案。
经过深入调查,执法人员相继查出抚宁城区内,该组织还有三个传销窝点。
随后,执法人员将迎宾小区、香营新村、骊骅家园三个小区内的传销窝点一举捣毁,收缴该组织用于传销的相关资料。
据了解,该组织以“商会商务运作”“民族复兴中国梦”“3001秘密工程”为诱导,宣称该组织是国家扶持的隐蔽工程,可以让广大群众快速致富。
在收缴的内部资料中还详细介绍了如何发展新人,从曲解秦皇岛建筑物到诱导新人入会,每个步骤都有详细的说明。
成为该组织会员需要先交纳人民币3000元为“1单”的入会费,老会员凭发展的新会员的数量采取五级三晋制方式晋升返利。为了升职晋级,这些会员会不惜代价发展新人,邀亲戚朋友入会,圆自己的发财梦。
据其中的一位组织者赵某介绍,这些会员大部分都来自全国各地,为了“挣大钱”的目标,交了几万元不等的入会费后都血本无归,在出租屋内过着清贫的生活。
传销给参与者造成了巨大的精神伤害和物质损失,严重的可能家破人亡,从而滋生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影响社会的稳定。公安机关将继续依法严厉打击传销犯罪,加大力量投入,采取强力措施,坚决遏制传销犯罪的蔓延势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出租房屋要注意
我国刑法修正案七第四条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传销案件主要根据实施传销行为的不同情况,分别按照非法经营罪、诈骗罪、集资诈骗等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除了直接参与传销行为,为传销组织提供场所也属于违法行为。2005年8月10日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通过的文件《禁止传销条例》,第26条规定不得将房子租给传销人员: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至50万元的罚款。
民警提示
请广大群众切实提高守法意识和风险意识,防止成为传销链条的一环,从上当受骗者成为参与传销的违法人员,损害个人信用和声誉。同时,应理性选择合法投资渠道,不要被所谓“快速致富”诱惑。一方面应慎重选择投资对象,投资项目之前,不但应查询其登记注册、经营资质等基本信息,还应认真分析其利润来源,判断所谓高额回报是否符合正常经营规律;另一方面,多方了解投资项目,对宣传的基金、股权、股票等,应通过证监、银监、工商等部门核实,了解国家对其是否设定准入门槛、有无限制性规定等。大家要远离传销陷阱,避免财产损失,对发现和掌握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可积极向当地工商、公安机关举报,让传销无所遁形。
编审:侯冀宇 责任编辑:苏杨 王喆
责任编辑:guanliyu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