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恶势力往往通过一定的外在形式表现出来,现实生活中,普通市民又该如何辨别?16日,记者从济南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获悉,公安机关现总结29种常见外在表现形式,为黑恶势力“画像”,供广大市民参考。如果在日常生活中发现相关外在表现形式的,市民可向公安机关积极提供涉黑涉恶线索。
济南警方介绍,相关线索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为20万元!
黑恶势力29种常见外在表现形式
佩戴夸张金银饰品炫耀的人员和以凶兽文身等彪悍、跋扈人员从事违法活动的。态度蛮横、粗暴,随身随车携带管制刀具或棍棒的。昼伏夜出,在夜宵摊等公共场所成群结伙、惹是生非的。社会闲散人员参与开发商征地拆迁,以摆队形、站场子等形式威胁、恐吓征地拆迁对象的。控制土方、沙石、钢材等材料市场价格,存在明显不符合市场规律经营行为的。在一定范围内独揽建设工程、商品供应的。强行介入酒店、娱乐场所的酒水、食品等供应的。在各类市场中,为争夺业务而追逐、拦截、恐吓当事人,并经常更换从业人员的。在娱乐场所中存在卖淫嫖娼、赌博、吸食注射毒品情形的。以接受他人委托为名讨要债务,采用贴身跟随、逗留债务人住所、短期非法拘禁等手段逼债讨债的。KTV、酒吧等场所以内保人员身份在处置场所内发生纠纷时肆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在纠纷、伤害类警情处置中,报警人称有社会闲散人员参与其中的。无关人员刺探、干扰、阻挠公安机关案件办理的。在外来人员聚集区域,以所谓个人影响力私下调停各类纠纷的。有赌博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前科,且当前无固定职业或稳定经济来源、多次反复出入境的。在医院、私人诊所等医疗机构接诊过程中,发现有刀伤、枪伤等可疑情形的。外来人员以亲缘、地缘为纽带拉帮结派,排挤他人在一定区域从事美容美发、足浴等经营的。以管理费、卫生费等为名,向经营业主强行摊派或收取费用的。在娱乐场所中控制多名“失足人员”,频繁更换服务场所的。在宾馆、浴室、KTV等休闲娱乐场所发放小卡片,为客人提供色情服务的。在广场、商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散发、张贴追讨债务、私人调查、贷款担保等小广告的。在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中,招、投标方恶意串标或投标人相互勾结进行围标的。因各类纠纷引发砸玻璃窗、损毁门锁、随意喷涂、破坏监控等情形的。无正当经济来源却驾驶豪车、经常出入酒店等高档消费场所的。在一定范围内多次向企事业主、经营户强行推销茶叶、红酒、礼品高附加值等商品行为的。以过生日、搬家、公司开张等各种理由摆酒宴客,强行索要礼金的。在酒店、娱乐场所长期挂单、强行消费的。本地人员突然异常举家搬迁或下落不明的。其他需要关注的异常情况。
典型案例
借2200元,被勒索还款1.5万!“套路贷”黑社会团伙22人被刑拘
因网购而借贷,却误入高利贷黑社会团伙的陷阱——随着一名19岁女生的报警,一个暗藏的“套路贷”黑社会犯罪团伙,也被警方深挖出来。该组织层级分明,手法隐蔽,为逃避制裁还定期组织法律培训,可谓深藏不露。
2018年2月份,历城分局洪家楼派出所接崔某某(女,19岁,山东某继续教育学院自考生)报案称:“因高利贷被人控制”。刑警大队与洪家楼派出所立即开展初查,报案人崔某某2017年9月经人介绍先后5次从相某某处借款8000余元,用于网上购物等支出。2018年1月5日,崔某某因无力偿还相某某的借款,经相某某介绍,到位于市中区明珠怡和大厦的“天晟金融”公司陈某帅、张某勇处借款。为了达到敲诈被害人崔某某钱财的目的,陈某帅随意订立各种收费项目,虚增债务,被害人崔某某借款5000元,扣除手续费、中介费,身份证押金,实际到手仅为2200元;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协议金额为1万元;被害人崔某某到别处借款,被陈某帅发现,陈某帅认定崔某某违约将其拘禁,要求其交纳违约金1万元,逼迫崔某某联系家人还款1.5万元。
3月14日,专案组将犯罪嫌疑人陈某帅、张某勇和相某某抓获归案。经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陈某帅的“天晟金融”是“天鹏商会”下属公司。2015年,犯罪嫌疑人李某鹏成立公司“天鹏商会”,以该商会为掩护放高利贷实施强迫交易、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获取暴利。历城公安分局于7月15日成功打掉以李某鹏为首的“天鹏商会”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共抓获涉案人员22人,刑拘22人(其中,逮捕18人),上网追逃8人,查扣涉案车辆5台,冻结涉案资金23万余元,查封涉案房产4套。
堵门砸车打人抢手机代理权商河恶势力团伙7被告获刑
为抢手机代理权,商河一恶势力团伙无所不用其极:堵门砸车、殴打员工、甚至摆下“鸿门宴”,以发红包形式,强迫要求对方员工辞职……
8月16日,商河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胥某杰等7人恶势力团伙寻衅滋事案一审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9个月到9年不等的刑罚,该恶势力犯罪团伙分崩瓦解。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胥某杰在获取某品牌手机代理权未果后,遂对该品牌手机代理商山东某电子有限公司驻商河办事处(简称办事处)进行报复,纠集人员,形成了以胥某杰、王某为纠集者,以被告人王某鉴为骨干成员,被告人张某、张某周、陈某勇、张某某为积极参加者的恶势力团伙,多次针对办事处及其员工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其中胥某杰指使王某、王某鉴堵办事处门锁锁眼多次;打砸办事处的车辆4辆,造成经济损失共计16793元。被告人胥某杰指使被告人王某等6人持木棍、橡胶棒殴打、威胁办事处员工2人3次,致使被害人杨某某2次轻微伤。该团伙主犯曾摆下“鸿门宴”,派发所谓的“红包”,要求参加宴会的办事处员工主动辞职。因迫于该团伙的威胁,第二天就有11名员工辞职。
编审:侯冀宇 责任编辑:苏杨 王喆
责任编辑:guanliyu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