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警察网讯: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根据《河北省强化交通运输领域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邢台市强化交通运输领域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我市主城区将实施国一、国二排放标准车辆禁行。
一、限行开始时间:2018年11月1日
二、限行车辆:国一、国二排放标准车辆
三、限行区域:主城区东华路、祥和大街、滨江路、邢州大道围合区域(含上述道路)。除节假日以外,全天24小时禁止国一、国二排放标准车辆驶入。
本公告自2018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编审:侯冀宇 责任编辑:苏杨 王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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