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警察网讯:“两万元理财每月返两百,年收益率高达11%……”这不是任何理财机构的营销广告,而是一家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额外”项目。
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问题已成为一个新的热点话题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不法分子往往利用老年人“老有所养”的渴望心情,同时又缺乏法律保护意识、且爱跟风易轻信等弱点,以养老建设项目或者与养老相关的健康养生项目为诱饵,通过高息回报、预定床位、预存费用等方式,再施以免费旅游、赠送礼品等小恩小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进行非法集资诈骗。按照国家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规定,民办养老机构必须取得合法手续,未获得许可和依法登记前,养老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收住老年人。取得合法手续的养老机构必须合法经营合法收费。面对五花八门的养老投资项目,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一定要警惕,对项目的真实性要深入了解,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切勿落入非法集资圈套。
许多不法分子在未经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情况下,以高利息回报、组织旅游、派发宣传单等方式集资,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许多老人攒了半生积蓄想安度晚年最终却成为了受害者。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
非法集资犯罪手法层出不穷,需增强风险意识,谨慎选择投资渠道。投资过程中,既要考察有关企业是否合法注册,也要分析其承诺的高额回报是否合理,更要考察其吸收资金的行为是否符合金融管理法律规定,不要被其耀眼的招牌、诱人的项目,特别是资金实力和高额的注册资本所迷惑。
还有的通过群发短信、电话推销,在路边、商场等公共场所摆摊,设点散发传单等这些问题,更是要高度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编审:任锡良 责任编辑:路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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