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警察网讯:(胡聚杰)为进一步加强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针对现阶段交管当中出现的新状况、新问题,结合群众反映出的热点问题,河北省邢台市七里河交警大队在确保白天交通违法查处力度不减的前提之下,适时调整勤务模式和警力部署,将工作重心向夜间侧重,进一步整顿辖区交通秩序,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
3月28日和29日晚,七里河交警大队集结优势警力,按照夜间整治统一行动的具体安排和要求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结合夜间交通违法特点,将三超一疲劳、酒驾毒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列入此次夜间整治的重点,对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严查严处,形成高压严管态势。
当晚行动,共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0余起,其中查处酒驾2起,警告教育驾驶人19人,其它重点违法行为20余起。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实效,在很大范围内起到了震慑交通违法者的作用,为下阶段继续深化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夯实了基础。
交警提示一:酒驾的几个误区:
误区一、酒量大,喝一点没啥
有些人认为自己酒量很大,消化得快,一斤的酒量喝个半斤八两的再开车也不会有问题。实际上人酒量大小取决于人体内乙醇脱氢酶和乙醛脱氢酶的多少,而不是酒量大的人血液里的酒精含量会比酒量小的人少。大量饮酒后血液的酒精含量会跟着上升,酒量大的人即使感觉不到醉,也可能在测试后被认定为酒驾或醉驾,而相对的,酒量比较小的人在喝了稍微一点酒后,虽然还达不到酒驾或醉驾标准,实际上人就已经醉了,神智开始不清,这时候开车就是非常危险的。所以说,不能根据自己的酒量来自断定是否酒驾,开车就不要喝酒,喝酒就不要开车。
误区二、喝了酒休息一会就能开车了
血液里酒精的代谢是需要一定的过程的,酒精浓度数值的高低与酒后时间长短有关,但个人体质不一样,酒精代谢的速度也不一样。中午过量饮酒后下午虽然没开车但夜间开车,或是晚上“喝高”了当晚没开车,第二天早上开车,不能想当然地就认为“没事了”。因血液中仍然含有大量酒精,仍然有可能构成酒驾或醉驾,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隔餐醉”或是“隔夜醉”。
误区三、电动车、助力车是非机动车,酒后驾驶非机动车交警管不着
“今天我开电动车来的,可以放心喝酒了”,抱有此想法的群众当不在少数,电动车属非机动车的想法在群众心里是根深蒂固的。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追究的是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酒后驾驶非机动车不属刑法修正案的追究范围,就算酒后驾驶了非机动车,交警也管不着。
根据《交安法》每119条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电力驱动也属动力驱动的一种,而根据《电动车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主要技术性能要符合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整车质量不大于40KG的要求。实际上,现在市面上很多的电动自行车都是超过这个法定标准的,外观与摩托车并无二致,速度更是远远的超过了20km/h的标准,所以说酒后驾驶这种“超标”电动自行车的,仍会被视为酒驾,一样会受到法律的处罚。
交警提示二:千万不要酒后驾车,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为了自己,为了家人,为了他人的安全,请勿酒后驾车!
编审: 任锡良 李文涛 责任编辑: 路亚楠 候宇
警民互动邮箱:hbjc110@163.com
欢迎关注扫描二维码
责任编辑:guanliyu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