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孟田,爱虎,红梅):2025年5月7日9时许,邯郸磁县磁州镇居民赵某红报警称:存放在青泽园小区6号楼楼前的个人物品被盗,磁县公安局城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立案并开展侦办工作。经查,2022年8月中旬,县政府开展拆违工作时将赵某红位于青泽园小区6号楼内的违建拆除,经所在社区协调暂时让赵某红将违建内的个人物品暂时存放于青泽园小区6、8号楼的两个车库内。

2024年12月社区领导与赵某红签订搬离协议,因赔偿尚未落实到位赵某红拒绝搬离。2025年5月7日青泽园小区物业根据协议将赵某红存放在青泽园6号楼前的堆放物品自行处置。
查明情况后,城区所民警通过调查取证了解,双方签订有协议,因没有违法事实,在县局法制大队、预审大队的指导、支持下,于2025年6月3日向赵某红出具了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后赵某红多次打“12345”热线及省巡视组反映派出所不予处理情况。
按照局党委的指示精神,城区所民警秉持“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枫桥精神”耐心向赵某红明理释法,同时多次陪同赵某红到青泽园物业及社区找相关领导协商此事,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双方终于6月24日达成共识,赵某红当日主动将存放在青泽园小区8号楼车库内的个人物品搬离,彻底解决了社区拆违工作的遗留问题。

2025年6月27日上午,赵某红来到该所向民警送上锦旗,对民警尽心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工作态度表示衷心感谢!
编审:霍俊建 韩玉美 责任编辑:李晓磊 刘付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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