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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公安部进一步明确涉嫌破坏耕地犯罪案件移送标准

时间:2026-02-04 08:13:15  来源:中国警察网  作者:熊丰、刘洪昌
导读:新华社北京2月3日电(熊丰、刘洪昌)记者2月3日从公安部获悉,近日,自然资源部、公安部联合印发涉嫌破坏耕地犯罪案件移送指引,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规范行刑衔接工作,提高案件办理质效。

 新华社北京2月3日电(熊丰、刘洪昌)记者2月3日从公安部获悉,近日,自然资源部、公安部联合印发涉嫌破坏耕地犯罪案件移送指引,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规范行刑衔接工作,提高案件办理质效。

指引要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于24小时内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涉嫌犯罪案件;对于符合移送规定标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受案件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指引同时明确,对于公安机关直接发现查处的破坏耕地案件,经审查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立案侦查后认为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依法应当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作出不予立案或者撤销决定后,将相关法律文书及证据材料移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指引还就移送工作要求、移送案件必要材料及规范标准、完善制度机制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完)

 

编审程东  梁静   责任编辑;赵腾 张彦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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