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查处和通报的法院系统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警示我们,法院干警在依法履职进程中的慢作为、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严重损害了法院公正司法良好形象,在社会上产生了不少负面影响,如何推进法院作风建设,有效纠正和惩治当前法院干警的慢作为、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是摆在法院纪检监察部门面前一项亟待解决的重大任务。对于干警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以下做一些粗浅的思考与分析。
一、主要表现及危害
(一)精神懈怠、不思进取,不想作为
一是庸政思想作祟,案件瑕疵较多。个别干警对国家修改新出法规、政策和最高院发布的各类司法解释不研究、不思考,习惯照搬照抄死套,或者坐等他人出范本。撰写的司法文书中错字、别字、多字、漏字情况时有发生。
二是懒政陋习大涨,工作失误较多。个别干警对承办的每个案件不愿深挖细查,细致核对,进入审判系统操作过程中疏忽大意,错误操作、错录、错点,甚至出现个别案件在立案庭都超审限的低级错误。有时送达原告和被告的起诉书中开庭时间都有出入,制造和激化矛盾。就案件审理而言,不但做不到案结事了,而且给后续案件扫描归档、强制执行等工作预设了许多人为障碍。
三是怠政习气滋生,拖延办理案件。个别干警面对当前案多人少的现状,感到不适应,怕苦怕累,工作没劲头,办理案件消极应付,遇事推诿扯皮,不推不动,甚至推而不动。
(二)能力不足、办法不多,不会作为
一是思想观念陈旧,跟不上节奏。个别干警存在习惯于凭老经验、老办法办案,面对新常态、新要求和新情况、新问题缺少办法,也不会改进。面对新的审判管理系统软件,个别执行员自己不会操作,不愿学习,不参加技能培训,反而抱怨该软件系统不科学、不完善。
二是能力素质不强,关键拖后腿。个别干警对新知识、新业务学习没有积极性,不潜心研究案件,不熟悉案情,不掌握当事人情况,遭遇“本领恐慌”“能力危机”。
三是工作方法不科学,辛苦不落好。个别干警执行工作,对申请人提供线索不善于思考、核实,执行工作缺乏天天出差下乡,经常空跑白辛苦,工作空喊空转,不见实招,没有效果,执行工作只打雷不下雨,解决不了实际问题。
(三)心存顾虑、畏手畏尾,不敢作为
一是不敢主动担责。个别干警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对于一些完全可以采用简易程序审理或独人审判的案件,只要条件允许都要采用普通程序,组建合议庭,不敢主动担责,啃“硬骨头”,缺乏攻坚克难的志气,敢闯敢试的锐气,敢于负责的勇气。
二是习惯做老好人。怕得罪人,爱惜羽毛,明哲保身,个别书记员明知部分案件资料不全可能影响如期归档也不敢向庭室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及办案法官反映,而是采取不问不理、漠然处子,导致超期未归档案件越积越多,超期归档问题在个别法官、书记员身上趋于“正常化”“常态化”。干警拖延办案的这种慢作为、不作为的不良习气越来越重,导致一些案件的积压。
二、原因分析
当前法院干警中存在的慢作为、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属于单位干警队伍建设中亟待治理干警个人作风问题,是一个由量的积累变到质的改变,经过调研分析,剖析其产生的根源,我们认为应该从个体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去分析、探讨原因。
(一)个体主观因素方面
一是责任感缺失。个别法院干警进入审判庭,法官着法官服坐上审判台,手执法槌,头顶国徽,心中只有公平正义,这就是法官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的职业责任。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通过审务督察、案件评查等方式,发现的庭审当中着装不规范、不着法袍、不佩戴大法徽,不正确使用法槌、制作的法律文书错字、漏字等不严谨的瑕疵时有发生,同样的错误发生一次、二次是偶然、是疏忽,三番五次出现就是故意,是屡犯,可以认定为不作为。发生这些问题都是干警工作责任心不强,缺乏履行审判职能使命感、责任感的具体表现。
二是自律性弱化。法院干警慢作为、不作为和乱作为,我们认为是个别干警平时自我要求不严、不实,日积月累形成的不良习惯。部分干警随着工作年限的递增,阅历逐渐丰富,人的惰性也随之见涨,应该属法官自己干的撰写裁判文书、送达等工作可以交给书记员、法警驾驶员代劳,还可以堂而皇之地冠以锻炼年轻干部、相互帮助等“美名”。
三是工作激情、兴趣淡化。干部就字面可以理解为“干部干部,干字当头”,法院干部也是有血有肉的人,工作激情、工作兴趣都来源于工作目标、方向。当前,法院干警队伍主要有法官、法警、书记员和行政人员组成,法官、法警都有一定晋升目标,分别对应相应的津贴,就对法官来讲算是有一个工作奋斗目标,但是与当前案多人少办案压力相比,与日常承担的工作量相比,个别干警刚参加工作的激情也就慢慢蜕变,工作兴趣也慢慢褪减。在现实当中个别法院干警有的几年甚至十几年都是在一个岗位上,反复重复着审判、执行工作,工作枯燥,任务重、工作压力大的后遗症就是,工作一般化,程序化。
(二)客观因素方面
一是内控制度不够到位。审判执行工作是法院干警的主业,法院干警的司法行为外要接受人大、政协、人民群众和检察机关监督,内要接受法纪、制度约束规范。法院干警依法履行审判、执行职能,努力实现司法公正进程中,出现个别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是由内向外、由量变到质变过程,其最关键就在法院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法院各项制度基本是建立健全的,从审判执行管理到日常干部管理,涵盖各方面,但是如何应对和解决干部工作中慢作为、不作为、甚至乱作为具体问题上,尤其在监督干部这方面还是有些不完善,不到位,还有待进一步的细化和加强。
二是教育管理不够深入。法院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要放在充分运用和发挥审判执行职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法院干警依法履职作风建设中的出现的慢作为、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表面上看是履职方面的不尽责,实际上是审判质效管理是否有效,审判质量监控机制是否健全完善的问题。干警平时教育不够深入,教育手段单一,没有正真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没有真正触动干警内心、撼动干警灵魂。在干警日常和专题教育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强化。
三是监督不够及时。法院系统内部有相对完备的惩处监督机制,最高院颁发的《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五个严禁”、《审务督查实施细则》以及个别地区法院提出贯彻执行办案纪律的“十条禁令”这些都是针对法院干警不作为和乱作为等违纪违法行为“高压线”。给别法院尤其基层法院在执纪问责方面往往因人力不足等原因,监督惩处落实执行不够及时到位,法纪这根“高压线”始终够不着在“警戒线”内的慢作为问题,针对一些倾向性、秒头性小问题有时不能及时发现提醒警告,对干警难以发挥足够的震慑作用。
三、对策建议
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治理当前法院干警中存在的慢作为、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我们认为应该从法院审判质效管理、内部管理绩效考评等方面下功夫,做到抓早、抓小、抓常态。
(一)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树立勤政为民意识
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纪律教育,提高法官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法院的思想教育要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基点,以司法廉洁为目标,使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进一步强化公平与正义的司法理念,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公正、高效、文明地裁判、执行各类案件,从思想上真正解决好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问题,促进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职业道德修养,树立起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二是进一步强化教育措施,提高廉政教育的渗透力和实效性。一是要努力构建符合法院实际的大宣教格局。要按照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努力形成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积极参与的反腐倡廉宣教工作格局,纪检监察、政工部门要加强检查督促,确保各项教育任务的落实。要通过制定相关的教育制度,推动教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要结合实际制定学习教育制度,确保教育“时间、内容、人员”三落实。要改进教育的方法方式,提高教育的实效性。在运用传统教育形式的同时,要积极开展廉政谈话教育活动、定期通报纪检监察信访情况、组织剖析法院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切实提高教育效果。
(二)加强纪律教育、增强遵规守纪意识
一是以案说纪,强化纪律教育的震撼力。调研发现,要增强教育效果,必须用触目惊心的案例说话,开展警示教育,增强教育的震撼力,以产生入脑入心的效果。运用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是纪律教育的一大特色。一是要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充分利用好本地警示教育的资源,每年将发生在本系统、本单位的典型案例归类整理,剖析违纪违法的蜕变过程,找准诱因,明确教训。要剖析深层次原因。深刻剖析违法犯罪的深层次原因,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亲情账”,警醒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结果必然是本人自取其辱,家人无辜受累,害己、害家、害民、害党、害国,从而自觉遵纪守法,自觉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二要建好警示教育基地。要把警示教育基地阵地化、经常化、制度化,充分运用典型的腐败案例、直观的图文素材、真切的囚牢体验、发人深省的现身说法等形式,为新形势下的纪律教育搭建一个全新的平台。适时组织领导干部,到监狱、看守所等地开展警示教育,令其身临铁门铁窗铁栏杆,高墙电网禁闭区,囚犯思过室,在特殊氛围里接受刻骨铭心的教育。三要加强谈话教育,时刻敲响警钟。五要积极推行谈话教育,构建警示训诫防线。要定期开展上级对下级、对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通过谈话来加强上级对下级的思想沟通,了解被谈话对象的思想状况,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戒勉谈话,进一步加强组织的监督约束,抑制腐败的机会。
二是以文育人,用廉政文化净化社会风气。纪律教育是廉政文化与消极腐败文化的一场较量,迫切需要强有力的文化支撑。要植根于民族廉政文化的沃土,提炼、挖掘散落的古代优秀廉政思想;要学习和借鉴外国先进的廉政理念,为我所用:要继承和发扬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实践中形成的优秀廉政传统文化,大力倡导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等富有行业特征的理念。
(三)坚持问题导向,严于监督问责执纪
一是严格执纪,在 “惩”字上做文章。采取审务督查、案件评查、信访举报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梳理法院干警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建立直查快办工作机制,要较真斗硬,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营造强大的执纪震慑的不敢氛围。
二是强化责任,在“治”字上下功夫。单位内部要健全慢作为、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治理问责相关制度,明确问责情形、对象和程序,从源头上治理和遏制慢作为这种量的积累。
(四)坚持改革创新,严于管理
一是用制度管事,在提升审判管理质效上做文章。树立审判质量第一理念,不断完善审判质效监控机制,多措并举,向管理要质量要效率。不断健全完善审判态势分析研判和审判管理例会制度,及时研判、分析,寻求对策;继续深入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强化承办人责任,将绩效考评与奖惩挂钩,激励干警快办案、办好案,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实现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是用制度管人,在提高干部工作能力上下功夫。判质量第一理念,法院干警队伍建设是法院依法履行职能的关键,干部能力素养直接关乎审判执行工作效率提升。通过组织庭审观摩、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案卷评查等活动载体,促进干警相互交流学习,发挥床帮带作用,强化审判实践技能,提高审判驾驭、法律适用、裁判文书制作、释法说理等业务工作能力。
(五)坚持阳光司法,践行司法为民
一是实施能动司法,在主动作为上做文章。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诉讼服务、便民服务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立案信访窗口功能,加强诉讼服务指导,做好诉前调解,尽最大能力减轻立案登记制带来的案件大幅上升压力,将法院办案法官从繁重、枯燥的快办案、多结案中解脱出来,为审判执行法官提供一个办好案、精准办案的空间和事件保障。进一步完善法官主动作为激励工作机制,在落实严格办案、独立办案、文明执法办案多思考,通过公正司法行为,维护诉讼当时合法权益,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对法院干警的信赖,最大限度地维护宪法法律尊严。
二是实施阳光司法,在审判执行公开上下功夫。不断推进审判执行公开,践行为民司法,阳光司法,将法院干部的审判执行工作置于各方监督之下,坚决铲除法院干警慢作为、不作为和乱作为等不良习气滋生土壤,扩大人民群众参与度,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有效提高社会对法院裁判的接受和认可程度,不断提升法院履行审判执行职能的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成为常态。 责任编辑:guanliyua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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