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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公安局群众举报涉爆涉枪违法犯罪奖励标准

时间:2017-05-18 16:49:26  来源:保定公安网  作者:
导读: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爆涉枪违法犯罪的奖励标按照保定市经济发展和涉爆涉枪工作管理实际,制定我市奖励标准:

   河北警察综合电: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全面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中,广泛检举揭发涉爆涉枪违法犯罪线索,有效打击涉及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违法犯罪,参照河北省公安厅《群众举报涉爆涉枪违法犯罪的奖励标准》,按照保定市经济发展和涉爆涉枪工作管理实际,制定我市奖励标准:

  一、关于举报爆炸物品违法犯罪奖励标准

  1、举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品,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举报人1万元至3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2、举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举报人5千元至2万元人民币的奖励;举报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举报人3千元至1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3、举报合法爆炸物品从业单位违规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举报人2万元至5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二、关于举报枪支违法犯罪奖励标准

  1、举报合法配枪单位违法违规购置、储存、使用枪支弹药,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举报人2万元至5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2、举报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举报人5千元至2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3、举报非法持有、私藏猎枪、射击运动枪、自制火药枪的,经查证属实,1支奖励1万元,2支奖励2万元,3支以上的奖励5万元。

  4、举报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的,经查证属实,1支奖励2万元,2支奖励4万元,3支以上的奖励8万元。

  5、举报非法持有、私藏子弹的,经查证属实,1发奖励20元,50发以上的奖励2000元。

  三、通过举报破获重大案件奖励标准

  通过群众举报,破获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枪支弹药重大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人3万元至8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本标准中“以上”均含本数,本标准中所指爆炸物品、枪支应经公安刑事技术部门鉴定确认。

  保定市公安局采用信件和电话两种方式接受群众举报。

  举报电话:110(昼夜),0312-2062110(危爆支队),0312-3027039(治安支队);举报信件邮寄地址:保定市东风中路1166号保定市公安局,邮政编码071000

          编审:任锡良     责任编辑:田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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