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警察综合电: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全面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中,广泛检举揭发涉爆涉枪违法犯罪线索,有效打击涉及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违法犯罪,参照河北省公安厅《群众举报涉爆涉枪违法犯罪的奖励标准》,按照保定市经济发展和涉爆涉枪工作管理实际,制定我市奖励标准:
一、关于举报爆炸物品违法犯罪奖励标准
1、举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品,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举报人1万元至3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2、举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举报人5千元至2万元人民币的奖励;举报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举报人3千元至1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3、举报合法爆炸物品从业单位违规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举报人2万元至5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二、关于举报枪支违法犯罪奖励标准
1、举报合法配枪单位违法违规购置、储存、使用枪支弹药,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举报人2万元至5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2、举报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举报人5千元至2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3、举报非法持有、私藏猎枪、射击运动枪、自制火药枪的,经查证属实,1支奖励1万元,2支奖励2万元,3支以上的奖励5万元。
4、举报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的,经查证属实,1支奖励2万元,2支奖励4万元,3支以上的奖励8万元。
5、举报非法持有、私藏子弹的,经查证属实,1发奖励20元,50发以上的奖励2000元。
三、通过举报破获重大案件奖励标准
通过群众举报,破获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枪支弹药重大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人3万元至8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本标准中“以上”均含本数,本标准中所指爆炸物品、枪支应经公安刑事技术部门鉴定确认。
保定市公安局采用信件和电话两种方式接受群众举报。
举报电话:110(昼夜),0312-2062110(危爆支队),0312-3027039(治安支队);举报信件邮寄地址:保定市东风中路1166号保定市公安局,邮政编码071000
编审:任锡良 责任编辑:田永平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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