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警察网讯:10月17日,衡水市冀州区发生一起恶性交通事故,一辆重型普通货车将一位骑自行车男子撞倒致男子当场死亡,驾驶人不但不采取施救措施,反而驾车逃离现场。接警后,冀州交警大队快速反应、缜密侦查,在毫无线索的情况下历经13个小时的连续作战,成功侦破了“10.17”交通肇事逃逸案。
10月17日6时24分许,冀州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到指令称:“在冀州区东湖大道与德政路交叉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二轮自行车主被撞,肇事车辆逃逸”。民警赶到事故现场发现,肇事车辆已经逃逸,被撞男子当场死亡,在其南侧倒放着一辆严重变形的自行车。由于当日天黑雾大,且现场无肇事车辆遗留物、无目击证人。民警立刻兵分两路,一组调阅案发附近的视频录像,逐一筛查事发时间段过往的全部车辆;另外一组在事发路段附近开展调查,对发案车辆可能通过的地方和行驶轨迹进行排查。通过调阅事发路口监控,初步锁定肇事车辆为重型普通货车,车头为红色且车斗上覆盖蓝色苫布,无法确定车牌号及驾驶人特征。根据此特征,民警对通行事发路段交叉口处的400余辆类似车的视频进行逐帧研判,将嫌疑车辆范围缩小至10余辆,并最终确定了嫌疑车辆。
当晚8时,肇事嫌疑人袁某到案,并对其肇事后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至此,破获这起肇事逃逸案距离发案仅 13小时。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编审:任锡良 责任编辑:苏杨 王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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