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警察网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
全市公安机关
秉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原则
以“打头阵、当主力”的战斗姿态
强化责任担当、合力攻坚
截至目前
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
恶势力犯罪集团10个
恶势力犯罪团伙15个
抓获团伙成员209人
破获刑事案件121起
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展示公安机关打击黑恶势力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
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11月22日上午9:30
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做客秦皇岛市政府门户网站与秦皇岛日报社
共同开办的《在线访谈》栏目
就相关话题与市民互动交流
访谈过程中
市民热情高涨
访谈开始就被60多个问题“刷屏”
公安机关如何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
主要打击对象有哪些?
市民如何对了解掌握的线索及时举报?
......
直播平台的评论区同样留言不断、点赞如潮
下步工作中
全市公安机关将重点打击
土地项目工程
交通运输
民间借贷
涉赌场所
竞标投标
集贸农贸市场
旅游市场
七个重点行业领域
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持久战、攻坚战、整体战
访谈实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决定,从今年开始到2020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公安机关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贯穿专项斗争全过程,牢牢把握中央关于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的总体部署,明确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一环扣一环,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开展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背景和意义。
当前,全市公安机关正在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具体要求,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遏制刑事犯罪高发,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的迫切需要;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是加强政权建设,巩固党和执政基础 迫切需要。扫黑除恶不仅是一个维护社会治安的问题,也是一个重要的政治问题,对于深入推进反腐斗争,维护党的执政形象,巩固党的执政地位都具有非常重大的政治意义。
二、公安机关如何推进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分三个阶段推进,第一阶段:全面部署、集中打击。从2018年2月底到旅游旺季前,通过深入开展线索排查、专案侦办、打击处理等方面工作,扫黑除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全市范围内形成浓厚的扫黑除恶氛围,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第二阶段:严打攻坚、重点整治。2018年7月到2019年底,对打击整治不到位、群众反映仍然强烈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组织开展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第三阶段:总结经验、健全机制。2020年全年,建立健全防范、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长效机制,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基础,努力把我市打造成群众安全感最强的治安模范城市。
三、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要打击对象有哪些?
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要打击对象包括以下十个方面: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土地承包流转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非法捕捞、带车逃费等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医院学校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聚众滋事的市霸、行霸、医闹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非法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经济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四、我市公安机关是如何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
按照市委祥伟书记在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提出“无单位无责任、无干部无责任”的要求,我市公安机关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制定方案,细化分工,明确任务,严肃纪律。在市公安局层面,成立了由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李春同志任组长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在分县局层面,各单位全面推行扫黑除恶“一把手”责任制,设立专门机构,抽调专职人员,形成了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牵总,以市公安局扫黑办为枢纽,各分县局扫黑办为分支的扫黑除恶工作架构,确保了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决策部署高效、有序贯彻执行。同时,为确保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取得实效,我们实行“全面调度和个别调度相结合”的指挥调度制度,市公安局先后13次召开党委会,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点议题,专题进行研究部署,先后12次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调度会,有力地推动了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
五、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取得了哪些成绩?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公安机关按照省、市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公安中心工作全力推进,全警参战、全力以赴,强力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潮,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抓获涉黑涉恶团伙成员209人,破获刑事案件121起。今年以来共破获九类涉黑涉恶犯罪案件335起,同比上升35.1%,刑拘犯罪嫌疑人718人,同比上升41.0%。通过对黑恶犯罪活动的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
六、专项斗争中公安机关主要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以积极作为、责无旁贷的政治担当,狠抓各项措施落实。一是建立常态化指挥部署机制。各警种、部门“一把手”每天抽出1小时时间专题调度部署本地区、本部门扫黑除恶工作。 二是建立派出所摸排涉黑涉恶线索滚动排查制度。对派出所管辖区域内的娱乐场所、建筑行业、仓储物流、采砂采矿、批发市场、旅游景区、医疗机构等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区域开展常态化滚动摸排。三是建立涉黑涉恶警情分析研判制度。对全市九类案件和3人以上结伙作案的刑事、治安警情以及“黄赌毒”警情,每天开展分析研判,发现黑恶线索,掌握规律特点,为打击工作奠定基础。四是实行线索核查回访制度。接到举报线索后,公安机关在第一时间与举报人取得沟通联系,了解掌握详细情况,表明公安机关依法打击黑恶犯罪的决心和信心,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对正在核查的线索,在案件侦办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及时将核查进展情况告知举报人,线索核查完毕后,将核查结果及时答复举报人。五是实行举报奖励制度。为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广辟线索来源,进一步提高群众举报的积极主动性,市公安局扫黑办制定了《群众举报黑恶违法犯罪奖励办法》,通过秦皇岛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已经对外发布,经市公安局扫黑办梳理汇总,目前已有2个符合奖励条件,近期将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兑现奖励。
七、广大市民如何对了解掌握的线索及时举报?
为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广辟线索来源,我们为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提供了三种途径,一是通过写检举信举报,邮寄地址是: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秦皇东大街65号市公安局“扫黑办”,邮政编码:066000;二是通过电话举报,举报电话是:0335-3950184;三是通过电子邮箱举报,电子邮箱地址是:qhdchuewujin@163.com(“秦皇岛”首字母+“除恶务尽”全拼)。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一如既往地关注、信任、支持公安机关的扫黑除恶工作,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和证据,主动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
八、如何界定黑恶势力犯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恶势力犯罪团伙的认定: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九、线索举报奖励具体内容的解读
为鼓励和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广辟黑恶违法犯罪线索来源,秦皇岛市公安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对提供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的群众施行有奖举报制度。举报内容主要市针对这次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的十个方面,举报方式刚才已再次向大家公布,广大人民群众举报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按以下标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一)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审查起诉的,奖励人民币10000元;
(二)以恶势力犯罪集团移送审查起诉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
(三)以涉恶类犯罪团伙具体罪名移送审查起诉的,奖励人民币3000元;
(四)公安机关根据举报线索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头目或主犯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骨干成员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抓获其他一般成员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
对举报线索实行首报奖励和次报补充奖励机制。对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原则上只奖励第一举报人;对于补充举报新线索的,视具体情况予以奖励。举报顺序以公安机关受理举报的记录时间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奖励范围:(一)犯罪嫌疑人、被羁押人员、服刑人员检举揭发的;(二)公安机关事先掌握的;(三)国家工作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知悉的;(四)负有特定义务的人员举报的;(五)其他不属于奖励范围的情况。
十、公安机关如何实现深挖彻查和综合治理?
在侦办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全市公安机关把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作为重中之重,坚持“一案三查”,既要查黑恶势力犯罪,又要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还要查失职渎职问题。同时,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切实做到黑恶势力犯罪与“保护伞”案件同步侦查、同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侦查终结后15日内,进行总结剖析,有针对性地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监管部门提出整治建议,落实边扫边治边建的要求。
十一、下一步工作方向及工作目标是什么?
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公安机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民生所指、民心所向。下步工作中,全市公安机关将重点打击“土地项目工程、交通运输、民间借贷、涉赌场所、竞标投标、集贸农贸市场、旅游市场”七个重点行业领域,通过持续不断的严打斗争,最终实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我市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得到全面提高,打防管控一体化工作机制得到全面加强”的目标。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一如既往地关注、信任、支持公安机关的扫黑除恶工作,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和证据,主动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
编审:任锡良 责任编辑:苏杨 王喆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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