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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宗县公安行政拘 留一网络辱警人员

时间:2018-12-27 09:29:47  来源:河北警察网  作者:
导读:河北警察网讯:(胡聚杰)2018年12月25日上午12时许,邢台市广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广宗县信天超市附近执勤时,因贾某厚驾驶的小型轿车在禁停路段涉嫌违规停放,

河北警察网讯:(胡聚杰)2018年12月25日上午12时许,邢台市广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广宗县信天超市附近执勤时,因贾某厚驾驶的小型轿车在禁停路段涉嫌违规停放,执勤民警依法对其下达违停告知书,贾某厚因不满处罚决定,在某直播软件上拍摄小视频辱骂执勤民警。

案发后,广宗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展开调查。25日下午4时许广宗县公安局大平台乡派出所办案民警将涉嫌辱警人员贾某厚抓获,并依法给予其行政拘留7日处罚。

民警提醒
请广大网友理性发言,不要以为有了互联网的“虚拟保护”,就可以对正当的执法人员进行随意侮辱,任何恶意造谣、辱骂诋毁公安民警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人民警察法》
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寻衅滋事罪: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以及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编审:任锡良   责任编辑:苏杨   王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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