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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公安局支持保护服务民营经济发展25条措施

时间:2019-01-07 08:20:45  来源:河北警察网  作者:
导读: 河北警察网讯: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市局“一二三”工作思路实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好治安保障,特制定

 河北警察网讯: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市局“一二三”工作思路实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好治安保障,特制定支持保护服务民营经济发展25条措施。

1.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权益。严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危害民营企业家人身安全的刑事犯罪,严惩企业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过程中危害企业家人身安全的犯罪行为。对民营企业家依法审慎采取拘传、刑拘、逮捕、取保、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加快办案进度。

2.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财产。按照罪行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刑事犯罪,妥善处理民营企业生产、融资、交易等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加强民营企业财物产权保护,对民营企业和企业管理人员的轻微违法行为,严禁采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严格区分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涉案人员个人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合法财产和违法所得。

3.慎用可能影响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侦查措施。查处市县规模以上民营企业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必须报请同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批准,严把立案审查关、侦查措施报告关和经营风险评估关。在不妨碍侦查的前提下,慎用可能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侦查措施。对已冻结的企业涉案款项、扣押财物迅速查清判明性质,一旦查清与案件无关,立即解冻返还;对破案追回的赃款赃物,在有关违法犯罪事实查证属实、权属明确并履行程序后,在15日之内返还企业

4.坚持运用“脓包理论”稳妥处置涉企案件。着眼于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努力寻求法律效益和企业效益最大化的结合点。对民营企业轻微犯罪,不简单地立案、破案,采取“外病内治”方法,指导企业规范管理,逐步平稳化解矛盾、问题。在办理涉企案件时,先行对企业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严防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严防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企业财产,努力以较小的“成本”取得较好的效果。

5.严厉打击涉企黑恶违法犯罪。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坚持深挖彻查,除恶务尽,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垄断市场和交通、物流、建筑、娱乐等行业的黑恶痞霸势力,重拳惩处、彻底铲除。对到企业聚众滋事、威胁恐吓、敲诈勒索、强揽工程、强迫交易、阻挠施工等行为,从严从快惩处。对采取故意伤害、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手段暴力讨债的对以讨薪为借口采取阻工、堵路、堵门、哄抢等过激方式聚众滋事、扰乱公共秩序和损坏公私财物的,坚决依法快速处置,全力保障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秩序。

6.严打涉及民营企业的破坏金融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对购买、运输、持有、使用假币犯罪,贷款诈骗、票据诈骗、信用卡诈骗等涉及民营企业的金融诈骗和电信诈骗犯罪开展专项打击。对投资理财、农民专业合作社、房地产开发、网络借贷平台等领域违法犯罪苗头,配合有关部门快速排查整治,对形成重大社会隐患并构成犯罪的坚决打击。

7.加大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以保品牌、保名牌、保专利、促创新为目标,对侵犯商业秘密、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坚决打击;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黑工厂黑作坊黑市场坚决快速打击整治;对本地公安机关无管辖权的涉企经济犯罪案件,积极协调有管辖权的属地公安机关依法打击;与重点企业共建防假打假工作联系机制,坚决打击假冒侵权、制假售假等犯罪活动。

8.加强民营企业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在县级以上产业园区设置警务室,在规模民营企业设置流动警务室,对规模民营企业实行民警分包责任制。在重点民营企业周边增设巡逻必到点,加强企业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分包民警每季度至少到重点民营企业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安全防范技能指导。

9.加强“110”接处涉企警情工作。对涉企类警情快速处置,对涉及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揽工程、强迫交易、强收“保护费”等侵害企业、工程项目建设的黑恶类警情,优先警力调配,重大案件跟踪督办,确保快速妥善处置。

10.开通流动人口便企“绿色通道”。加强对民营企业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服务,延伸服务触角,采取上门服务、集中办理措施,为民营企业各类人才、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居住证和户口迁移等方面的便利。

11.避免日常重复检查。对歌舞娱乐厅、酒吧、休闲茶社、网吧、宾馆、洗浴中心、旅游景点、快递、商业街区、城市综合体等三产服务业的民营企业,实行安全检查、信息采集、服务宣传等工作一体推进。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以便衣执法为主,维护正常经营秩序。

12.实行组团跟进服务。对重点民营企业,由辖区县级公安机关组织治安、交管、户政、出入境、派出所等部门成立专项服务团队,明确一名领导牵头,主动对接,逐一制定服务保障措施,实行组团跟进服务。

13. 加强民营企业环境保护和食品药品法制宣传。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民营企业经营者进行有关环保和食药安全法律宣传,增强其法制意识,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确保民营企业不触碰环保和食药品安全“红线”“底线”,从源头上防范违法违规问题发生

14.为民营企业提供网络安全保障。积极为民营企业提供网络安全方面的技术指导和建设建议,并将其网络纳入我市网络安全24小时应急处置机制中,在发生网络攻击或数据信息破坏泄露时提供应急处置和技术力量。必要时,利用技术平台对重点民营企业的网站和重点业务系统进行技术检测和漏洞扫描,杜绝安全隐患。

15.依法快速处置涉民营企业网络舆情。对在网上造谣生事、制造传播虚假信息、恶意攻击诋毁民营企业、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影响企业声誉的,依法从重从快予以坚决打击。

16.优化新增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入网服务。对于新增入网的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县(市、区)级公安禁毒部门3个工作日内开展上门服务,指导申请企业完善各项信息资料,实现网上申请、审批和信息报备。对于不符合审批条件的,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企业。

17.优化重点民营企业车管业务办理。对重点民营企业在车辆检验、驾驶人审验、换证临期和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发送交管信息提示;对30台以上物流运输、营运车辆办理机动车牌证的民营企业,提供预约和集中办理服务;对重要物资运输、企业大型活动提供“一对一”的交通安全、护卫服务。

18.开通物流寄递业绿色通道。采取电话预约、集中办理、即来即办等方式,为民营物流寄递车辆快捷办理通行证;启动雾霾天气或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时,允许物流寄递等生产生活保障车辆在核准时段和路线通行。

19.加强对危化品运输企业的帮助指导。严格按照《剧毒许可办理流程》的有关规定,及时审核办理危化品运输企业剧毒通行证;在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安全监管的同时,注重服务指导,及时帮助企业发现隐患、督促整改;加强平台建设,督促企业定期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实现企业隐患自查自纠。

    20.建立完善“警保联动”机制。积极为保险公司开展事故快速理赔提供人员、场地支持,在有条件的地方,依托基层执法服务窗口单位、服务区等场所联合设立事故理赔服务站(点),协同开展事故快处快赔咨询和指导、保险理赔、车辆维修等服务活动。

21.健全互联网+公安服务。在市局门户网站公开各类办事流程、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实现办理事项一次告知。推行交警车管、治安、网监、禁毒、巡警等部门18项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受理审批,方便民营企业办事。

22.提高窗口单位服务水平。推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制度,所有服务窗口公布非工作时间办理紧急事项联系方法,遇有民营企业急办事项,采取临时加班、增加人员、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延时工作等方式,及时办理或受理。

23.放宽赴港澳商务活动限制。对赴港澳商务活动备案的民营企业,在备案有效期内可随时根据需要增加备案人员,方便企业临时调整人员赴港澳商务活动;最大限度地放宽香港商务签注签发标准,除企业法人代表、单位领导副职,可签发1年多次签注外,其他人员可根据企业需要放宽一年多次签注;办理赴澳门3个月和1年多次商务签注恢复为设区市级出入境审核签发,特殊情况开通绿色通道急事急办;建立企业出国及港澳商务活动微信群,民警在线提供业务指导、接受求助、业务预约等服务。

24.对民营企业涉外业务积极提供帮助。对受企业委托来邢开展贸易活动的境外人员,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帮助其核实境外人员身份,提供境外人员在我国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信息,帮助企业减少对外贸易风险;对超过20的大型涉外活动,派专员到场指导安保、接待以及背景审查,防止涉外违法案(事)件的发生,依法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对在邢投资、建厂、技术指导、设备安装、商务交流等对我市经济发展有利的企业邀请的境外人员,开通签证证件办理绿色通道,实行快录、快转、快批、快制服务和送证上门服务。

25.缩短12项行政许可和办理手续时限。1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的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和工程验收,审批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短到5个工作日。2)压减公章刻制时间。督促指导公章制作单位落实1个工作日内完成印章刻制。3)爆破作业人员许可,审批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当即办理”。(4)爆破作业单位许可和爆破作业项目许可,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到15个工作日内。(5)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审批由法定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县(市、区)级公安禁毒部门3个工作日内对企业提交的购买申请材料进行审核。(6)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审批:市级公安禁毒部门由法定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进行许可审批。(7)第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许可/备案审批:县(市、区)级公安禁毒部门1个工作日内进行许可、备案审批。(8)对于1年以上未发生违规违法的第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申请购买的,县(市、区)级公安禁毒部门一律开具6个月、多次使用有效的购买备案证明。(9)对于1年以上未发生违规违法的第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申请运输的,县(市、区)级公安禁毒部门一律开具12个月、多次使用有效的运输许可、备案证明。(10)对民营企业中方人员提供出国(境)证件办理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优先服务,属市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制证的,保证在2个工作日内让企业拿到证件,属省厅制证的积极联系省厅制证部门,帮助其在最短时间内获得证件。必要时派出专人会同企方专程到省厅取证。(11) 对重点民营企业邀请外商来邢考察、安排境外人员来邢培训等活动,需要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对驻外使馆出具签证审核资料的,一律从快办理,当日办结。(12)跨省异地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审批时限由30日缩短至20日。

编审:任锡良   责任编辑:苏杨  王喆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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