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警事网讯: 7月24日,鸡泽县公安局依法果断处置一起防汛期间妨害公务案,殴打民警的嫌疑人刘某某(男,44岁,双塔镇人)已被刑事拘留。
连日来,鸡泽县强降雨和县境河流上游泄洪,防汛形势严峻。按照安排部署,小寨派出所民警在柳林口桥执行防汛任务。桥西区域已被河水淹没,党委政府正在组织群众向东转移。为保障救援道路畅通,维护救援秩序,保证群众安全,小寨派出所负责该桥段的管制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西行。
2021年7月23日上午9时许,民警在该桥段执行任务时,刘某某骑着一辆电动自行车要往桥西去,民警立即上前劝阻,耐心解释。但刘某某不理会民警劝告,执意西行,并吵骂民警,导致现场一度混乱。当民警再次劝告时,嫌疑人刘某某一拳打在民警头部。增援民警立即将嫌疑人刘某某控制、带离,现场秩序得以恢复。
为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捍卫法律尊严,案发后,鸡泽县公安局迅速开展全方位调查取证工作。经调查,嫌疑人刘某某涉嫌妨害公务,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于7月24日被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在防汛抢险工作中,广大公安民辅警和防汛工作人员心系群众、不惧危险、深入一线,排险解难,目的是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希望广大群众服从公安民警和防汛工作人员的指挥调度,积极配合执行公务,众志成城,同舟共济,抗击汛情,平安度汛。
编审:薛栋梁 薛志芳 责任编辑:路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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