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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牟取违法收入,一女子刚到新和一个月因在自己出租屋内容留他人卖淫,最终被新和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刑。 12月15日,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庭前调解一起原告徐某诉被告雷某承担揽合同纠纷案件,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协议:(1)被告雷某于2017年1月20日之前一次性支付原告徐某工程款50000元,双方再无其他纠纷。(2)诉讼费由原告徐某承担。因上午下班时间已过,审判员让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捺印后,告之双方下午上班来领调解书。 12月12日上午10时,河南省潢川县公安局根据统一安排,在开发区管委会主楼门前召开集中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誓师大会。 自2016年上级公安机关部署开展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以来,河南省淮滨县公安局积极制定工作措施,强力推进网上“盗抢骗”逃犯追捕工作。经过缜密侦查,截止2016年12月8日,该局成功将在逃的4名“盗抢骗”逃犯全部抓获。 近期,被执行人李某某以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新疆和静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李某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后,李某某及其家属向冯某某履行了给付10106元的义务。 原告张某与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3年6月签订一份《认购协议》,约定由原告认购被告开发建设的商品房一套。在签订协议后,原告向被告支付60000元购房款,但被告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将诉争房屋出售给了他人并办理了产权手续。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认购协议,返还原告已经支付的60000元购房款,并支付利息损失。 为确保全县城乡群众出行安全,坚决遏制客运车辆超员、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河南省固始县交警大队结合正在开展的“今冬明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于12月3日上午,集中警力,在全县开展严查城乡道路短途客运车辆超员交通违法行为集中行动,力保全县冬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正值农田灌溉时节,焉耆县某镇的几户村民却因灌溉纠纷闹到了法院,原来,原告马某林与被告马某兵、马某跃、马某静系同村村民,2016年6月18日,被告马某兵、马某跃、马某静在给自家地里浇水的过程中,因没有巡渠致使原告马某林家的九亩小麦地被淹。 在离婚案件中,可能涉及到男方向女方主张返还彩礼的问题,那么在什么情况下该主张能得到支持,成为当事人关注的问题。 日前,河南省固始县公安局东关派出所接连接报县第一中学在校学生被抢劫警情6起、入室盗窃1起,案件发生后,在校园内快速传播发酵,一时间在校师生人心惶惶,影响恶劣。 我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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