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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城市:"法治社区"助力农村法律顾问全覆盖

时间:2016-08-30 18:36:42  来源:中国企业评价协会法治建设委员会  作者:
导读:“六五”普法工作以来,山东省禹城市不断强化普法工作创新,破解农村法治工作难题,在各社区建立司法行政工作室,率先创建了100个“法治社区”,实行社区律师制度,选聘社区专职调解员,通过开展法律调解、法律宣传、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事项,解决了群众最后一公里的法律服务需求,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六五”普法工作以来,山东省禹城市不断强化普法工作创新,破解农村法治工作难题,在各社区建立司法行政工作室,率先创建了100个“法治社区”,实行社区律师制度,选聘社区专职调解员,通过开展法律调解、法律宣传、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事项,解决了群众最后一公里的法律服务需求,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禹城市荣获全省法治创建先进县(市、区)荣誉称号,并有2个社区(村)被命名表彰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一、政府高度重视,部门强力推进

  (一)强化组织保障。禹城市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文件下发了《关于在全市推行法律调解工作的意见》,禹城市司法局印发《法治社区考核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司法局、信访局、维稳办、政法委等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律调解领导小组。

  (二)落实经费保障。每年由市财政拨付10万元用作“法治社区”办公经费,落实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措施,对社区专职调解员和社区律师进行适当补贴,保障了工作持续有效开展。目前,全市100个社区均达到了有场所、有人员、有制度、有运行、有报酬的“五有”标准。

  (三)抓好资源保障。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在每个社区(村)设立1-2间“法律工作室”,选聘 1-2名专职调解员,安排一名律师作为社区律师,负责社区内法律服务、矛盾调解等工作。

  二、选聘社区专职调解员,落实“一岗四员”职责

  在每个“法治社区”选聘1-2名专职调解员,社区调解员优先在退休老干部中选拔任用。目前,全市100个“法治社区”选聘专职调解员110名。社区调解员在社区法律工作室盯岗盯位,落实“一岗四员”职责,即:社情民意信息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法律援助联络员、法律知识宣传员。调解员每月开展一次纠纷排查,每月与社区律师对接一次,每月联系社区律师、司法所开展法律服务活动。

  三、选任社区律师,建立社区律师制度

  在律师中挑选业务能力强、工作热情高、经验丰富的律师担任“社区律师”,全市100个“法治社区”选聘社区律师31名,每名社区律师联系2-3个社区。社区律师落实“一岗七员”职责,除社区调解员四项职责外,社区律师还担任社区法律事务指导员、居民法律诉求引导员、基层法治(法治社区)参与员。司法局每年年初研究制定《社区律师考核办法》,明确规定社区律师的加分减分项。要求律师参与接访、法律调解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代理案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一律实行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尽援。

  四、严格监督考核,实行以奖代补

  (一)严格考核。在“法治社区”的具体工作考核中,乡镇司法所长承担辖区社区(村)考核任务,考核将信息通畅、立案调解、矛盾化解、案件效果等列为重要内容,司法局基层科落实以乡镇为单位的法治社区考核,实行月统计、季通报、半年考核、年终奖惩。

  (二)动态管理。对社区调解员按照考核基础分值,进行奖惩,并实行调解员聘任制,一年一聘,到期工作不称职的进行调整更换。2014年底根据对调解员的考核和群众走访,对3名调解员进行了调整。2015年底,命名表彰了16个规范化“法治社区”,对16名优秀社区调解员进行了表彰。

  (三)以奖代补。按照社区调解员出勤情况,调解案件记录,工作环境维持状况,与律师对接情况等进行百分制考核,达到考核基础分70分的调解员和律师每人发放补贴600元,超过70分的给予一定奖励,通过以奖代补,有效调动了社区调解员和社区律师的工作积极性。

  五、具体成效及实践认识

  “法治社区”是法治禹城建设的一项重要创新性工作,其运用法律调解的工作模式及聘用社区调解员和社区律师的工作做法,综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矛盾调解手段,有效引导了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建立了社会矛盾调解新机制。“法治社区”创建以来,律师和调解员共解答各类法律咨询900余人次,开办法律宣传、讲座190场次,调解员调解矛盾纠纷360余件,律师参与矛盾纠纷调解87件,出具司法建议121件,实施法律援助43起。

  (一)满足了社会法律需求,方便了群众法律诉求。在一般老百姓生活中与律师和法律都鲜有接触,一般的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甚至是劳动合同、债务合同等,大多叫上几个证人,双方当事人自行解决。“法治社区”的运行,将法律服务真正带到了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身边。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可以要求社区调解员参与,调解员解答不了的法律问题,还可以请教社区律师给出法律意见。

  (二)落实了依法源头化解矛盾,坚持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破解了“信访不信法”难题。“法治社区”的创建,运用法律调解,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调解矛盾,正是强化了法律在化解矛盾的权威地位。调解员和律师在落实“一岗三责”和“一岗七员”的责任中,潜移默化中掌握了社区群众的思想动态,了解到一些潜在的社会矛盾,通过法律方面的释疑解惑以及调解、沟通,将矛盾直接消灭在萌芽状态,无形之中充当了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三)推进了法治禹城、法治社会建设,营造了法治氛围。社区律师和社区专职调解员定期走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诉讼,进行释法解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排查调解矛盾纠纷,化解群体性纠纷;帮助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合同、协议;帮助困难群众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协助处理其他涉法事务等。同时,对疑难法律问题或重大矛盾纠纷从法律层面给出意见。禹城市强化“法治社区”建设,加强了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有效引导和规范了群众和基层干部的法律行为,依法规范各种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减少和及时解决矛盾和纠纷,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法治社区”为社区律师提供了工作平台。开展社区律师工作,有利于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对律师工作的大力支持,进一步密切律师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树立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律师进了社区,群众的大事小情,过来问问,让律师给个说法,自己弄个明白。“法治社区”都设立了社区律师公示牌,将社区律师的姓名、联系电话、工作职责进行公示,通过推行社区律师制度,律师的社会知名度,群众知晓率,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大幅提高。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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